第十章(2/2)
“显然,她把这个问题当做了一个不入流的问题,她也把我划分到了那些不入流的男人的行列里。”木森想,“但是,说实在的,有几个男人是入流的?我从来不敢把自己看的多么高尚,多么纯洁。”
“也许,我的这些话引起了你的反感。”木森轻声说。
“怎么会,”一世回答,“我对男人没有偏见。对男人的思想境界也不敢武断的横加褒贬。男人就是男人,女人就是女人,自古以来,这是一种不可分割的对立。”
“你说你对男人没有偏见,但我认为,你对男人充满了偏见。”
“何以见得?”一世转过脸目不转睛的看着木森,问。
“你的言谈举止足以说明了一切。”木森回答。他想起了他们第一次邂逅告别的时候一世留给他的那种刻骨铭心的印象:她淡漠的举止和孤傲的神态似乎使她桀骜不驯的兀立在一个思想的高度,用讥讽和嘲笑的目光俯瞰着世俗的一切。
“这只是你个人的看法,人们向来喜欢自以为是,总认为自己能看穿别人的心思,或者喜欢推己及人,把自己的想法看成是别人的想法。”一世说,“我认为,没有人有资格对别人形成带有个人偏见的看法,因为谁对谁错、孰是孰非没有准确的评判标准。个体总是被动的。就拿永恒的这个案件来说。我原本对于这个案件存有很多不切实际的主观幻象,也许这源于我的那种推己及人的思想。我认为事情很明显,任何人但凡有一点分析判断的能力,就会辨别出永恒是无辜的,他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受人蛊惑和蒙蔽才会导致今天这样可悲的局面。基于此,他应该得到法律的同情和宽恕。如果说法律对犯罪行为的惩罚完全基于个体具有自由意志这一观点,那么,试问这一年多的时间,永恒是否有完全独立的自由意志呢?如果说决定论还依旧有它的立足点,那么导致这一事件的原因就应该被法庭看作是决定其结果的主要动因,进而排除一切干扰去弄清事实真相,给这个懵懂无知的少年一个重新来过的机会,在宽容的给养上让生命进行第二次呼吸。可事实并不是怎么回事。”
木森坐了起来,瞪着两只圆溜溜的眼睛一动不动的看着一世。
“木森,”一世不顾木森惊诧的目光,依旧动情而恳切的说,“国家的职能不是旨在教化吗?如果重在教化就不该用严酷的刑罚让一个本性善良却一时犯错的人永无重生的希望。”就在这时,一世突然想起了她在托马斯·曼的《魔山》里读到的一段话:并不存在什么“猪狗不如的恶人”,塞特姆布里尼纠正道。他们不过是像工程师和塞特姆布里尼本人那样,只是意志上有些薄弱,成了这个体制有缺陷的社会的牺牲品而已。“不能,我决不能和木森说这样的话,”一世想,“不然他又会搬出那条谨言慎行的理论来教育我了。”
“一世,你竟然提到了决定论。”在一世正暗自思忖的当儿,木森失声喊道。飞机上的很多人听到他的叫声,都把目光射到了他们这一边。木森欠起身对着大家歉意的点点头,然后又坐下,压低声音对一脸平静的一世说,“告诉我,你究竟是干什么的?你的这些理论思想真是让我大跌眼镜。”
“一个平头百姓而已。”一世用平淡且不耐烦的口气回答,就好像这个问题简直是多此一举。
“平头百姓说不出这样的话。”
“你太小看黎民百姓了,其实,他们才是最智慧的人。”一世说。
木森没再反驳。
“一世,你听我说。”顿了顿,木森又一本正经、心平气和的说,“我知道你说的都对。但我不得不告诉你,法庭是这样一个地方,即不管用何种办法都要获得必须要了解到的一切真相。因为法庭总是考虑普遍原理,按照那些大家公认的、且规定成文的原则办事,而绝不会允许一名律师在法庭上进行一场哲学思辨,去为行为人的自由意志去辩护。而且我深信无论是法官还是检察官,以及书记员等等,这些人也许没有一个人知道什么叫决定论,更不会知道“罪”的概念和“罚”的理论是不符合科学的决定论的。他们要的只是犯罪事实的证据,如果证据确凿证明行为人有罪,那么他们就按相应的法律条款执行自己审判的职责。他们的职责也就是他们赖以生存的本源,所以别指望这些拿国家俸禄的人去为别人拷问自己的良心和高举人道和博爱的旗帜。说一句不该说的实话,冤假错案还比比皆是,至于永恒的这种犯罪事实明确的案件,在理论和现实基础上都是站不住能予以宽大处理的脚的。这就是事实。”
“这的确是事实。”一世苦笑着回答。
“我还是那句话,无论是我,还是司法,也许都会让你大失所望的。”木森用空洞的目光望着一世,用冷峻而疼惜的口气说。尽管他在内心里早已决定要不惜一切代价为永恒争取最乐观的结果,但在表面上为保险起见,他还是相当冷静和客观的为一世,也是为自己打了一个预防针。这是他的处世哲学:任何事都要先想到最坏的结果,然后竭尽全力往好的方面发展。
“我知道,我知道。”一世心不在焉的回答。内心里想的却是另外一回事:“昨天见到永恒,我看的出来他的情况并不好。他还那么小,又涉世未深,被关在一个阴冷潮湿的地方一定会很害怕。这对他的身心都是一种莫大的摧残。真不知道他那年轻的心是如何承受这一切的?真怕他被这一事件打击的再也昂不起头来,这一切太可怕了!太可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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