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2/2)
于是,一个女孩子必须结婚,在什么时候结婚,不是作为当事人的自己决定,而是一种沉默不语的强权和一群打着不负责任的‘为你好’的口号的从属关系在决定。没有人会考虑当事人的内心感受和爱好偏向,甚至于连那最最可怜的母亲,在自己遭受了不公的待遇,忍辱负重了一生后,都没有认认真真、设身处地的为自己的女儿考虑一番,问问她,她究竟想过什么样的人生,什么样的生活才会使她幸福?
很多人并不想当一个伟人,只愿做个平凡人,现世安稳的度过一生。基于此,退一万步说,如果一个人终其一生所追求的只是简简单单的幸福,那么,无论她选择什么样的生活方式,她只要自己觉得幸福就好,为什么一定要必须满足别人的要求呢?为什么他人的要求被满足后,就一定认为这是哪个屈尊俯就的牺牲者的幸福呢?
研究人类行为的伦理学家会告诉大家这样一个事实: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大多数人普遍在意的只是你没有违反规则,没有成为众矢之的。而尤其是那些与你有密切关系的人,他们最在意的也不是你个人的幸福,而是因为与你的那种无法切割的关系,使他们自己不会因为你的特立独行而受到牵连和责备,这是人们的普遍心理。而这种心理在母亲和父亲对孩子的管束行为上体现的越发淋漓尽致。正如爱因斯坦所说:婚姻的确是披着文明外衣的奴隶制。在这种制度下,最先成为奴隶的是那两个走入婚姻的人,当他们生下孩子后,那个孩子便成为他们的奴隶。他们用自己的思想奴役着那个孩子,而大部分孩子会在很大程度上服从父母的意志,即不敢违抗,也不愿违抗,这是血脉的枷锁,也是爱的桎梏。爱,在某种意义上,既是成全,也是毁灭。一个人最爱谁就把谁捆绑的最紧,也伤的最深,就像力的作用是相互的,爱的伤害也是相互的。因此,自认为最爱谁的那个人被那个谁也伤的最深。
而对于以上的一切,二十八岁以后,一世一天比一天看的更为透彻。因此,她完全摆脱了感性的束缚,不再盲目的把自己囚禁在爱和所谓的责任的桎梏下,她决定遵从生命的本质,为女性的自由和尊严而活,为真正的爱和正义而活。婚姻不再是她人生的唯一目的,但她也绝不否定婚姻制度存在的正当性。流言蜚语和人言可畏她都一股脑踩在脚下,成为她攀真理之缘而上的垫脚物。当有人在她冲破一切阻碍物而开辟的罗马大道的两边窃窃私语、指指点点:“看看她多大了,还不结婚。”她只是一笑置之,然后昂起头,洒脱不羁的一路向前走。
属实说,在感性的阴霾下,一世时常苦恼、忧郁、不安、焦躁、烦闷,被世俗的一切羁绊着,纠缠着,既看不清来路,亦看不到归途,觉得一切渺茫无望。然而,当她被理性之光照耀时,她如梦方醒,不再抱怨,不再徘徊,不再犹豫,不再消沉,变得积极乐观,充满勇气和斗志,觉得生活美好而新奇,值得为一切努力和奋斗。而这种理性之光,不是来自别处,而是来自于对爱因斯坦、卡夫卡、加缪等这些人物思想的理解和顿悟。
常识就是人到十八岁为止所累积的各种偏见;道德毫无神圣之处,它纯粹只是人之常情;出自爱因斯坦之口的这些话于一世而言就像平地一声惊雷一样,震的她又惊又喜。她自认为爱因斯坦的理性判断在某种意义上几乎优于他的逻辑思维。无疑,他完全跳出了世俗的教条主义和社会的意识形态。他的那双炯炯的眼睛和那颗清澈的心组成了一面比哈勃空间望远镜还要洞穿一切的人生之境,把一切都看得清清楚楚、分分明明。
卡夫卡的《变形记》,加缪的《局外人》亦是一世的照明灯。人们普遍认为托尔斯泰的《复活》是最清醒的现实主义,它的批判精神让人性世界的没有人性之人发指。但一世认为卡夫卡和加缪才是这个世界的启明星。卡夫卡把自己的思想和精神从这个世界隔离出去,用一种世人认为的病态去清醒的陈述自己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想。他没有去说三道四,没有去批判指责,他只是像个过路人一样轻声细语的自言自语、娓娓道来。不指望别人会站住倾听,也不指望别人能认同。他的目的只是为了自娱自乐、聊以**。
加缪就是个局外人。我走我的路,与你何干?但如果我一不小心掉入河里,那是我的事。我不指望任何人会伸出援助之手,但别人也不要干涉我的一切。
以上的一切就是一世在二十八岁这一年突然领悟到的。在古往今来浩瀚的书海里,这三个人物的思想只是其中的冰山一角。当然她能够撬开理性世界的大门并不单单只是靠这三个人的思想精髓的指引,但在这一年她认同他们的世界观。
如果说自然所赋予的香格里拉的那种纯澈,西藏所赋予的朝圣者的那种虔诚,水乡之行所听闻的那个孩子的故事,以及波澜的生活所赋予图图的那种改变,促成了一世的蜕变的话,那么,为了寻求自我解救而努力打开爱因斯坦的理性世界之门,飞跃卡夫卡的精神病院的上空,并在加缪的边缘之境游移徘徊,却使这种蜕变达到了纯粹之境。这有别于托尔斯泰笔下的卡秋莎或者聂赫留朵夫的那种复活,她没有堕落的经历,即便曾有过误入歧途的差错,那也只是不小心迷了路。就像但丁在人生的中路终于找到了正道一样,她在小小的迷失后也终于找回了自我,找到了正道。因此她的改变谈不上复活,而完全是灵魂自我拯救的结果。
在理性之光的引领下,她以自己的粗浅认识和理解得出了这样一个只敢自己认同的结论:世界变得污浊不堪是人为因素导致的,而人类的精神困顿也是在所难免的。她思考的越多越明白,一个人要求的越多失去的也就越多,你占有的越多,也就越不自由。她看到图图住着奢华的大房子,可她的精神世界却异常空虚。她过着富足的生活,生活却由于一潭死水,每一天都活的麻木不仁。钱财就像那一潭死水滋生的蚊蝇虫豸,悄无声息的叮咬着她的肉体,使她的身体在不知不觉中慢慢溃烂;富足就像那潭死水升腾起来的沼气,浸染着她的精神和灵魂,使其逐渐由高贵和干净变成低俗和污浊,最终被腐蚀和糟践的面目全非。成千上万的蚊蝇虫豸和愈来愈浓的沼气把她变成了一个连自己都不认识的异类,而这个异类完全成为了享乐和金钱的奴隶。她由一个活生生的人变成了一个低三下四的奴隶,被身体的逸乐和欲望的魔鬼终其一生都奴役着。然而最可悲的是,她自始至终都不知道,导致自己的生活过的越来越了无生趣的根本原因是什么。
与此相反,那个被命运捉弄的孩子,忘记了一切悲痛的经历。不记得自己的父母,不记得家,不记得从前,也无法预知以后。他对生活毫无所求,反而拥有了一切,是这个世界上最富足的人。他的心灵是剔透的,他的思想是简单的。他整天四处游荡,以地为床,以天为被,不知愁为何物,更不知情为何物。在这个世界上,他似乎是唯一一个与这个世界没有牵连的人,在这个世界上,他没有根。他的根被他迷失的记忆折断了。这似乎是命运对他唯一的补偿。他的不幸似乎在某种意义上使他成为这人世界最万幸的人,因为就连《旧约·传道书》中都有这样的一段话:看哪,受欺压的流泪,且无人安慰;欺压他们的有势力,也无人安慰他们。因此,我赞叹那早已死的死人,胜过那还活着的活人。并且我以为那未曾生的,就是未见过日光之下恶事的,比这两等人更强。
这个孩子在某种意义上就像一个活着的而未出世的人一样。车祸前的十三年,无论这世界给了他什么,好的还是坏的都一笔勾销,而车祸后的这三年,这世界又给了他什么,他或多或少还是有所感知的,但一世从他坐在长椅旁边的那种恬静的睡容看的出,这世界还没有把他伤的很厉害,但这三年以后的余生便不得而知了。
不巧的是,当她刚刚踏入理性的世界,像抖落一条披肩一样,一劳永逸的抖落了从前的羁绊和枷锁,决定为自由、尊严和正义而活时,她刚好参与了他余生的开端。她从未想过会参与素未谋面的这个孩子的余生的这幕剧,可他偏偏让她成为了主角。命运之线就这样把他们牵引到一起。这一时期,她是爱因斯坦、卡夫卡和加缪这三个完全不同的人物的追随者,思想之路与这个世界异常格格不入。如果她认为他们的眼光是独到的,思想是正确的。那么,她就会不由自主的把时代的特征从自己的生活里剔除掉。而他却是这个世界本身的产物,他还没有学会如何挣脱这个时代的束缚。
如果说,一世备受影响的那些人无论在身前还是身后都和这个世界是对立的,是格格不入的。那么,一世必然也无法苟同这个世界,无法与其沆瀣一气,同流合污。那么,那个孩子,即永恒在余生的这幕剧中又如何让一个清醒者演一场醉翁之戏呢?其结局只有两种,要么,他与她一起清醒,要么,她与他一起沉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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