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1/2)
玫瑰天堂夜总会位于赛罕区新城宾馆西侧副楼,北临海亮及维多利购物中心,南近科技展览馆,西傍香格里拉饭店,东靠宏泰证券交易中心,是本城最繁华、消费令普通老百姓瞠目结舌的金三角地区。
在这里,某一个油头粉面、趾高气扬的公子哥儿一晚上的消费就可以满足一个小老百姓一年的生计,还绝对绰绰有余。而“这一晚”还不是一年当中屈指可数的某一晚,而是一年当中或者也可以并不为过地说,是其漫长的一生当中的每一晚。这绝对不是危言耸听,也绝不是毫无事实根据的谣言诽谤,深知内幕的明白人都知道这是不争的事实。
然而,那些朴实诚恳、善良温和、脚踏实地,一生都起早贪黑,努力过活的小老百姓,根本不知道世界上还有这样的消费水准。他们只知道今天鸡蛋又贵了五毛,少吃为妙;明天土豆竟便宜了三毛,赶快去超市哄抢。不论哪家超市,一旦贴出某种商品正在打折销售,或者某种食物正在低价促销的广告。你看吧,这家超市还没开门营业,不管酷暑还是严寒,那些兢兢业业的小老百姓便早早地在门口排队等候了。这并不是因为他们贪图便宜,而是因为小老百姓挣钱难,过日子当然要精打细算、锱铢必较。生活不容易,你让他们有何办法?可是这些人谁会想到,在玫瑰天堂这种地方,一个人一晚上的消费需要他们不知疲倦地辛苦一年,或两年,甚至更多年。而这就是贫富差距。穷人有穷人的罪要受,富人有富人的福要享。穷人为了填饱肚子在流汗,而富人为了甩掉多余的脂肪也在健身房挥汗如雨。同样都是流汗,一个是被动的,一个是主动的。前者寻求得是生活保障,而后者颤动得是累赘的肥肉。社会的调节机制如果能把这两个极端稍微平衡一下,使挨饿的那个不至饿死,使吃多的那个不至撑死,这个世界就天下太平了。
多亏了这些平头百姓的愚昧无知和孤陋寡闻,使得他们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享有一种平和的无知的宁静的幸福。他们一直以为全世界的人都是只有靠辛勤劳动才能勉强生存。他们从来也不曾知道,也一直没有权利知道,对某些人来说,钱原来那么好赚,也可以这么挥金如土地花。
在他们对这个讳莫如深的世界无法彻底了解的纯洁思想里,一定认为,这样的生活无异于天方夜谭。然而,杜甫诗云: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这个诚实的人早在唐朝时期便道出几分真相。只不过,世世代代的风云变幻,无论时代如何变迁,残酷的社会现实从未从那种阴暗狰狞的面目变得平易近人一些。因此祖祖辈辈历经劳苦、疲倦不堪的人们,在苟且求生的无望挣扎中,宁愿稀里糊涂地活着,也不愿清醒地承受。
然而,玫瑰天堂这样的一个所在,其存在的意义对不同阶层的人来说是相去甚远的。于富人而言,这里无疑是其纵情享乐、肆意挥霍的最佳之选,此地就是他们的人间天堂;于穷人而言,就像变戏法一样,这里摇身一变成为他们的人间地狱。这是因为,此地越灯火辉煌、觥筹交错,越表明他们凄苦无望的生活连稍微改观的可能性也是没有的。穷者愈穷,富者愈富。当财富聚集在一小部分人的手里,而这部分人又热衷于声色犬马的时候,人间对穷人来说不是地狱又能是什么呢?
令此地寥寥无几的几个正人君子和有识之士义愤填膺的是,玫瑰天堂坐落的这个街区,本该夜阑人静时却人声鼎沸。什么叫黑白颠倒,每天这里就像说相声一样绘声绘色地陈述了一切。
接近日落黄昏时,那些总在这里消磨时光的财富占据者们便迫不及待地整装待发。看吧,一到晚上,那些像蛆虫一样的人们,便衣着鲜亮、心情舒爽、兴高采烈地开着五颜六色的豪车从四面八方鱼贯而来,不约而同地齐聚在这个敛财索命的“粪坑”里,为了坑里那些臭气熏天的大粪不停地相互排挤着、蠕动着。浓妆艳抹、花枝招展的女人们争奇斗艳,为了某一个一掷千金的男人争风吃醋;西装革履、油头粉面的男人们出尽风头,为了某一个妖娆妩媚的名媛佳丽明争暗斗。在这红男绿女的花花世界,虚荣心支配着一切,任何愿望的满足与实现都基于那真金白银在挥霍时的粪土不值。
这条在白天总是沉睡的大街,在夜晚却灯火辉煌、火树银花、歌声四起。地上闪烁的霓虹比天上的星辰要璀璨夺目,耀眼车灯形成的长龙比横跨天际的银河要明亮壮观。这里很可能是唯一一处人间的此番情景令天上的浩瀚苍穹也自惭形秽的所在。一年四季都聚集在这个纵情享乐之所的人们,好像所处的是另一个截然不同的世界。而这个别样的世界其时差和我们正常人的生活时差正好相反。我们在休眠时,那个世界的人正在狂欢,而我们在劳作时,那个世界的人正在安息。
但愿他们就那样长久地安息吧。因为只有这样,这纷扰的世界才能平静安宁一些。
无论白天还是黑夜,玫瑰天堂门口蓝底白字的招牌都十分醒目。顶部是‘玫瑰天堂’四个中文大字,下面是‘rose paradise’两个英文单词。当仲馗一行几人从聚财的火锅店吃饱喝足,姗姗而来时,玫瑰天堂其门面的金碧辉煌、高端大气令他们顿时觉得聚财引以为豪的那间小小的火锅店简直不足为题。
如果连见多识广的仲馗都不可避免地产生了这种想法的话。那么我们还没有见过多少市面的永恒,这个初出茅庐、乳臭未干,充满了纯真的孩子气的青涩男生,简直被这种气势恢宏、富丽堂皇的门面震惊到无以复加的地步。他自从下车后便战战兢兢地跟在仲馗的后面,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那幢散发出耀眼光芒的建筑。
旱魃并没有下车,虽然仲馗什么也没说,但他以一种精准的得体留在了车里。他了解自己的权限范围,也深知大哥的利用区间,因此对于一切事情的能与不能、做与不做十分有自知之明,而且分寸把握得比圆周率还要准确。
仲馗胸有成竹地带着永恒大摇大摆地走进了玫瑰天堂的大门。一进门,他便嗅到了一股浓重的臭烘烘的脚汗味儿。而这种味道绝对不是从那一双双被油光锃亮的黑色皮鞋包裹的脚上散发出来的,而是从形形色色的人们的鼓鼓囊囊的钱袋里散发出来的。那些印有伟大领袖头像的红色纸币,当从人民银行诞生时,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味道。自从它们开始在市面上流通后,便被那一双双代表不同阶层、不同种族、不同肤色、不同职业、不同性别的人们的手沾染上了包罗万象、无奇不有的各种味道。最终这些靠嗅觉识别的味道经过长年累月地发酵便像沼气池一样,挥发出了一种非常纯粹的味道——臭气。
说真的,这种臭气比美色混杂着酒精的那种刺激男性荷尔蒙的魅惑力更令仲馗神魂颠倒、如痴如狂。就在仲馗被这种预示财源滚滚来的臭气熏得飘飘然的间隙,永恒却被他们正在经过的伸展式舞台上的那些舞女们吸引了全部注意力。他怀着难以言说的心情,像第一次赶庙会的人一样,目不暇接、眼花缭乱地从布景看向演区,从这个姑娘看向那个姑娘,从幕灯看向脚灯。而呈现在这个年轻人眼前的一切,与其说令他大开眼界,不如说让其大跌眼镜。
只见璀璨夺目的舞台上,姑娘们一个个身材高挑、容貌娇美、笑容灿烂、大腿修长、鼻子俏皮,穿着清一色的妖艳长裙,伴着狂热的音乐节奏,在聚光灯的照耀下,像蛇一样扭动着臀部,轮流把两条雪白的大腿抬得高高的,脚尖笔直地指向闪耀着绚烂光芒的顶棚。永恒从未见过如此令人充血的场面,身体的一种本能反应使他深切地感觉到自己血液沸腾,并不由自主地惊觉到脸颊滚烫、心跳狂乱。他觉得自己有些紧张,但更多的是激动不安。刘姥姥初入大观园是什么心情,永恒初入夜总会就是什么心情。他的这种心情莫可名状,难以描摹。此刻仲馗走在前面,他跟在后面,仅仅几步路,这个少年觉得似乎走了一个世纪。有那么一瞬间,他恍惚觉得自己步入了古老传说里的神奇境界,吸引他眼球的这些姑娘不是人,而是狐狸精。她们舞动的长裙正在弥漫出一种妖气。他顿时慌乱起来,害怕这些狐狸精把他劫持而去。他不自觉地加快步伐,紧跟在仲馗后面寸步不离,几乎每走一步路,脚尖都会碰到仲馗的脚后跟。走在前面的仲馗感觉到了跟在后面的年轻人的紧张不安,会意地笑了笑,但并没有回头看他。
“他很快就会习惯的,而且他会适应得很好。下坡路好走。一个人堕落起来像流星划过夜空一样飞快。”仲馗不怀好意地暗自想道。
说来奇怪,虽然永恒把舞池中央的那些激情四射的姑娘们当成了狐狸精,他害怕这些妖女,却忍不住要多看几眼。这并不是因为这个不懂世情的少年已经明白她们的存在与某些生理现象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而是因为他的这颗年轻的心对眼前刺激感官且无比新奇的一切充满了懵懂的好奇。谁都明白恐惧衍生好奇,而好奇心很容易攫取一个人的身心,尤其是一个刚刚接触社会的男孩儿的身心。所以这个少年此时此刻的表现是再正常不过的。换作任何一个人经历他正在经历的事情都会是这个样子。即便是那些成年人想必其表现也好不到哪里去。弗朗西斯·培根曾有言:人在这世上活得越久,在世俗中就陷得越深,因年岁使人受益的是处世方面的能力增强,而非情感方面的美德增多。基于此,我们不难相信,如果一个初入此地的成年人比永恒表现得更得体,更庄重,更镇定自若,那只能说明此人深谙掩饰、虚伪和圆滑的谋略,而非证明他有冰清玉洁、清心寡欲的美德。我们之所以这样说并不是因为我们对成年人的美德不抱任何希望,而是因为我们对金钱和欲望对人心的腐蚀不持乐观的态度。在某种意义上,年岁的增长也意味着人心的腐朽和僵化,尤其是病变。我们必须承认,老年人的心比年轻人的心更趋邪恶,更讳莫如深。老年人历经沧桑的阴险毒辣在某些紧要关头比年轻人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坦诚和直率更令人大跌眼镜、闻风丧胆。不难看出,永恒和仲馗此二人形成的鲜明对比就是笔者这一观点最好的例证。
就在舞曲结束之际,一位体型匀称、中等身材、气质优雅的男士穿过看台下热情洋溢的观众和四处走动的服务生朝仲馗款款走来。这位男士穿着一身得体的黑色西装,白色衬衫的领口处打着一个黑色的蝴蝶结。这个小小的点缀把他那身原本已经足够优雅的着装衬托地越发精致美观、韵味十足。仲馗一瞥见这位男士,立刻认出他就是陈白堕最宠幸的贴身助理,也是这家夜总会的台前主要负责人。出于一种谨慎的有关身份地位的考虑,仲馗立刻放慢了脚步,等待这位西装革履的男士的靠近。害得永恒的下巴颏狠狠地撞在了他的后脑勺上。疼得他不禁皱起了眉头,抬起右手揉了揉泛红的下巴。就在这时,男士走到了他们跟前。
“仲叔,好久不见。”这位俊美的男士用训练有素、温文尔雅的口气说。无疑,这种为某一个社交区间量身定做的最佳口气,针对得是陈总所有举足轻重的客人。这种口气也是一种态度,这种态度表明了一个亘古不变的真理——和气生财。“陈总吩咐我在这里恭候您的光临。请您先到楼上的办公室等她。很抱歉,陈总现在正在应酬几个无法推却的客人,她说一完事儿便会尽快赶过来见您。”这位礼貌周全的助理又补充道。
仲馗大方地摆摆手,以示谅解;男士微微低了低头,以表感谢。随即这位年轻有为的负责人热情地把他们领到了楼上陈白堕宽敞且舒适宜人的办公室。低声吩咐应声而来的服务生斟茶倒水后,便彬彬有礼地退了出去。
就像不同的衣着能使同一个人前后判若两人一样,不同的装修风格也能使同一个地方近乎于两个世界。此时仲馗便切身体会到了这种感觉:同属一幢楼,楼上和楼下简直就是两个完全截然不同的世界。假如我们愿意从中华文化浩瀚的辞海里寻几个文雅之词去形容的话,那么我们完全可以这样说:楼上可谓是世外桃源,而楼下无疑就是俗世凡尘了。当然这里所说的世外桃源并不是陶渊明理想中的世外桃源,而是与浮华相对的质朴的一面。这一面被呈现在这样一个纵情享乐、纸醉金迷的地方,简直比皇帝头上起虱子更让人匪夷所思。
仲馗这样一个无所不知、无所不遇、无所不为,甚至于无所不能的人,当他置身在这样的世外桃源时,其面部表情俨然一副无与伦比的抽象派杰作,这足以证明这里的一切在这位洞悉世情的狡猾之徒看来是怪诞离奇、荒诞不经的。陈白堕的这间办公室的确给仲馗留下了异常深刻的印象。以致从此后,每当这一突兀的印象忽然浮现在脑海时,他便忍俊不禁,继而纵情大笑。就好像自己正在观看一出令人捧腹的滑稽剧一样。但在当时,也就是他刚刚走进这间奇特的办公室的这一刻,他忍住了。他没笑。在旁人看来也许还显得十分威严,堪称一本正经的典范。
那位彬彬有礼的男士一走出办公室,刚刚在身后关上门。仲馗就用一双肆无忌惮的眼睛开始打量起这间办公室来了。只见在偌大的空间里,除了一组浅灰色的沙发,一个茶几,一张高雅的办公桌,一把老板椅和一把宾客椅外,便是几盆鲜艳欲滴的绿植和一个摆在这里显得十分乖戾的书架。书架不仅占据了整整一面墙的空间,还插架万轴。仲馗摇了摇头,冷笑了一声,迈步朝书架走去。他走到书架前,大体浏览了一下陈列在上面的书籍,从中抽出一本《百年孤独》,翻看了一下,只见里面印有黑字的纸张雪白如新,又插了回去。顺手又抽出一本《唐璜》,翻开一看,亦是如此。仲馗再一次冷笑了一声,这一声的声音拉得很长,而且听起来使唯一的旁观者永恒感到十分怪异。仲馗接二连三发出冷笑声,说明他已经明白这些书陈设在这里并不是为了阅读,纯粹是为了虚张声势。
“永恒,”仲馗突然转过脸对一进门便安安静静坐在沙发上的永恒说,“书籍对人类有两种作用。其一是获得知识的途径,其二是附庸风雅的装饰。而陈列在这间办公室里的这些卷帙浩繁的书籍所起的就是第二个作用。”
永恒并不理解仲叔所说的话的意思,因此不置可否。
的确,陈白堕这样一个穷奢极侈的女人却把办公室布置得如同杜甫草堂一样,静雅的不能再静雅,有内涵的不能再有内涵,令仲馗也深感意外到不能再深感意外了。不过这种深感意外可不带半点欣赏的意味,而是不动声色地嘲笑和蔑视。仲馗曾在不同的地方和陈白堕周旋过,但来她玫瑰天堂的办公室这还是第一次。这个胖女人出于一种仲馗到目前为止不能理解的原因,一直拒绝把他招引进她的私人领地和社交圈子。她蔑视仲馗的为人和此刻仲馗蔑视她的附庸风雅是同一种格调。这样看来这两个人其实是一丘之貉,只不过披的虚伪外衣不一样罢了。
“永恒,你相信吗?”仲馗又用讥讽的腔调不厌其烦地说。这一刻他把这个少年当成了唯一诉说心里话的知己,只可惜这个孩子要么是充耳不闻,要么是一头雾水。“假如我们来的时候是被蒙着眼睛、堵着耳朵从那喧闹的大厅送进来的,那么当我们取下眼睛的遮挡物,看到呈现在眼前的这一切时,我们绝不会想到自己此刻正置身在一家灯红酒绿的夜总会,还以为到了莫言的书房了呢!”说着,这个老男人就像母猪哼唧一样,咧开嘴哼笑了几声。“这个庸俗不堪的女人真令人费解,竟没羞没臊地做出这种猪鼻子里插葱的行为。”笑过后,他又喃喃自语道。
就在这时,他听到了有节奏的、刺耳的高跟鞋逼近的声音。他知道陈白堕来了。
普天之下像仲馗这样的男人少之又少。仲馗是这样一个男人:他天生只对金钱感兴趣,其他的一切他都等闲视之,尤其是女人。他向来只把女人当工具使唤,而不会把她们看做是与男人对立的另一种不可忽视的存在。他的一生中只和一个女人有过亲密的肢体接触,那便是他那忍辱负重、任劳任怨的糟糠之妻。即便是在她青春年华之际,多少还有点风姿,偶尔也的确秀色可餐的时候,他也从没对她想入非非、念念不忘过。他对女人冷淡的态度是与生俱来的,就像某些人天生就不喜欢吃肉一样。
他当初之所以像世界上的所有男人一样,最终结了婚,是因为相当轻率地受了他爷爷的蛊惑。在他正血气方刚、火力旺盛的时候,他那明察秋毫的爷爷便看出,他的这个孙子为了蝇头小利可以不择手段,却唯独对女人没兴趣。那个年代,在所有的老人眼里,传宗接代才是唯一的人生大事。因此某一日,当一对野狗正在当街交配之际,生怕自己的孙子只为了赚钱而贻误人生大事的爷爷就乘机对他说:“孙子,看见没,连畜生都要交配,以求繁衍生息、传宗接代。人就更要如此了。不然你的命是会缩短的。”
爷爷善意的信口雌黄,孙子却信以为真。
于是自作聪明的他,为了长命百岁,即便对女人不感兴趣,还是加入了晚婚晚育的行列。他在三十五岁时娶了一个比他小九岁的女人。但他对女人冷谈的态度从未有所改观。所以像他这样的男人轻而易举就做到了忠诚,且至死不渝。但于他本人而言,这当然不能称其为优点,也就不足为道。但对他那可怜的无知的妻子来说就另当别论了。那个傻女人自从嫁给他后,就把他的这种身体上的怪癖当作他唯一的优点,终其一生都对他百依百顺,温柔备至。女人就是这样,傻起来无药可救。
如此这般,当他听到高跟鞋的声音,便联想到了女人,尤其是联想到了陈白堕这种满身肥肉的女人,便情不自禁地生出几分厌恶之情。但这种不合时宜的情感转瞬即逝。在陈白堕推门之际,他不慌不忙地走到沙发旁,坐在了永恒的身边,装模作样地和这个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的男孩说起了话。
陈白堕在门口略微停顿了几秒钟(这几秒钟的停顿不为别的,只为让主动登门造访的仲馗在心理上和行动上有所准备。这足以说明这个女人的得体和聪慧),然后轻轻推开办公室的门,走了进来。只见仲馗正和一个青涩绝美的男子绘声绘色地说着什么。她立刻绽放出如花的笑颜,却显然表演地有点过了。因为她清楚地注意到那个绝美的男子看到她龇牙咧嘴的尊容后,像所有不懂掩饰的年轻人一样情不自禁地皱起了平滑光洁的眉头,显出一副局促不安、害羞胆怯的样子。
陈白堕立刻收敛了笑容,面容僵硬的连她自己都感觉不舒服。她垂下眼帘,缓步朝仲馗走去。隔着茶几向一看见她便站起来的仲馗伸出了染着红色指甲油的右手。当这只手隔空等待的间隙,永恒不自觉地抬起眼瞟了一眼。他瞟见这只手的五根手指就像五根连在一起的粗细不匀、长短不一的香肠。他还注意到当这只白皙且肉感十足的香肠手轻轻触碰了一下仲叔的那只皮肤黯淡无光像鸡爪子一般的手后,立刻收了回去。动作之快犹如闪电滑过夜空。与此同时,在香肠手抽出的一刹那,他看到这个刚刚走进房间的女人的脸上呈现出一种明显的厌恶之情,随即这种表情就像切换幻灯片一样立刻被一种惺惺作态的笑容取而代之了。永恒从未在任何一张脸上看到过其表情是如此变化莫测,以致他恍惚觉得很可能是自己看花眼了。
“很可能是我看错了。”永恒暗自在心里嘀咕,“这个女人太奇怪了。她像个皮球一样滚进来,笑容看起来又那么别扭,令人不舒服。尤其是她那一根根圆滚滚的手指,看起来都快赶上qq肠了。她的表情也值得怀疑。”
这个满腹狐疑的少年默默地进行了一番短暂的、有趣的思考后,又惶惑不安地低下了头。就像初来乍到的外国人看了一段京东大鼓,自始至终都一头雾水一样,随后永恒也一头雾水地看了这样一出即兴演出的精彩绝伦的大戏:
“稀客呀!仲叔今天怎么想起来光临寒舍?有失远迎,还请多多包涵。”香肠女说。
“陈总从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来见我,”鸡爪男连忙接话,客气地陪着笑脸,显出一副虚伪的媚态相。“实乃本人之荣幸。”
香肠女笑了笑,一屁股坐在了这出戏唯一的观众的对面。她一坐下,沙发深深地陷了进去。
“仲叔,”香肠女翘起二郎腿说,“您是了解我的,我这个人喜欢开门见山。”
鸡爪男不动声色地动了动眼尾。
“我也不喜欢拐弯抹角。”他说。
香肠女点点头。
“俗语说得好,无事不登三宝殿。那么您找我有何贵干?”香肠女直视着鸡爪男的眼睛,单刀直入地问。
鸡爪男含笑不语,而是转过脸意味深长地看了看观众。香肠女也不由自主地把热切的目光投到了这个青涩男孩子的脸上。在这声色犬马的天堂,她什么样的男子没见过,细皮嫩肉的、狡猾奸诈的、老成持重的、故作深沉的,等等。但映入眼帘的这张稚嫩漂亮的脸蛋儿还是让她吃了一惊。“真是个无与伦比的绝美男子!”她不由地想道。
鸡爪男察觉出了香肠女内心的震动,压抑已久的贪欲之火立刻熊熊燃烧起来。他认为他蓄谋已久的与香肠女合作的计划指日可待了。不禁暗自得意起来。
“我此次前来的目的只是想把这个男孩子引荐给陈总。”鸡爪男皮笑肉不笑地说。
听到鸡爪男的口气,以及看到鸡爪男的表情,香肠女立刻有一种干呕的感觉。她那张因刚刚喝过酒而红扑扑的胖脸拉了下来,脸色变得阴郁起来。觉得这次会面对自己来说是一种不轻的侮辱。
“这就是你手底下的人在电话里说的“好货”?”香肠女轻轻咳嗽了一声,问。然而在提出这个明知故问的疑问句时,她并没有看那个观剧者。有一瞬间她觉得这个观剧者什么都知道,但下一瞬间她又觉得他什么都没有听懂。他像个呆瓜一样坐在那里,低垂着眼睛,默默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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