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2/2)
然而,抛开仲馗不谈,在这一帮被永恒迷得神魂颠倒的人当中,旱魃是最清醒,最客观的一个人。他目不转睛地盯着永恒,却不由自主地想起了玫瑰天堂当家人那颤巍巍的身躯和肥腻腻的模样,以及大哥之前所说的那句话——我有“新货”给她看。他像其他人一样,也欣赏和羡慕永恒俊逸的外型,但在欣赏的背后却蕴藏着同情和遗憾,在羡慕的深处又充满了惋惜和喟叹。这究竟是为什么呢?答案很快便会揭晓。
六点一刻,旱魃把仲馗和永恒送到了聚财火锅店。而弯刀和铆钉一走出理发店便被他们的大哥打发走了。
他们刚刚推开火锅店的门,大腹便便的老板便像迎接财神一般,小跑着赶了过来。
“呦!稀客呀,”老板用欣喜而谄媚的语气说,“仲老板这几天销声匿迹,去哪儿发大财去了?”
仲馗微微一笑,若无其事地摆了摆手,向他的老位置走去。老板见状立刻先跑过去为他嘴里声称的仲老板及时拉开座椅。座椅拉开后,他面带狡猾的微笑,彬彬有礼地恭候在一边。等客人逐一坐定,他便走到餐桌跟前,紧挨着仲馗,一边撕那些消过毒的餐具,一边不怀好意地斜睨着仲馗的侧脸,乐呵呵地问:
“还是老几样儿?”
“老几样儿,就好这口。”仲馗和善地说。那张伪善的人皮就像一张超级大面膜一样,又自动敷贴在了他魔鬼般的躯体上。然而不巧的是,火锅店的老板也许比仲馗本人更了解这张人皮的实质。因此他满面堆笑的脸上不动声色地掠过一丝鄙夷之色。
“贵宾桌,鸳鸯锅,仲老板的老几样儿。”老板扯开嗓子,拉长声调,对着后厨喊道。
多年来,仲馗对这个音调的熟悉程度不亚于对自己脚趾的熟悉程度。或许我们完全可以这样认为,他的脚趾在他心目中的地位远不及火锅店的老板在他心目中的地位特别。火锅店的老板就像他心头的一根刺,这根刺不好拔,因为它扎得太深,扎得太狠,以致折磨了他许多年;而火锅这种美食则是他味蕾的一种回味无穷的记忆。他不能摆脱这种记忆,因此他戒不掉吃火锅的这种爱好。所以,虽然这根刺扎得他隐隐作痛,但他还是会隔三差五光顾火锅店,好面对面地和这根刺较量较量,看看究竟是你这根刺扎人的力度大,还是我这个被扎的人忍耐力强。这种迎难而上的精神放在任何不为非作歹的人的身上都是一种值得称道的美德,但放在仲馗的身上却不能称其为一种美德,而是恶毒、心狠手辣。心狠手辣的人都有这样一个显著的特点:你狠,我比你更狠;你歹毒,我比你更歹毒;假如一开始我做不到先发制人,至少末了要做到斩草除根,以绝后患。总而言之一句话:仲馗这个人绝对不是一盏省油的灯。
“最近生意如何?”老板长调的尾音还在店里回荡,仲馗便装模作样地搓着双手,假惺惺地问。但在问得时候,他并没有看被他提问之人,而是面无表情地盯着自己对搓的双手。很明显,这个提问之人话虽说得合乎礼数,但动作却带出了几分轻蔑之意。这是心口不一最好的例证。
“托您的福,还过得去。”老板谦虚地说。真是强中自有强中手,一山更比一山高。这个圆滑的老板也是个刺头儿,不好对付。他有一个非常值得研究的做人的原则:别人越小瞧他,他越尊重别人。这当儿,他的这种做人的原则就开始发挥作用了。
“论经营之道,没人比你更懂其中的奥秘了。”仲馗终于抬起头看着憨笑可掬的老板,用一半是夸赞一半是讽刺的语调说。
老板紧闭的双唇轻轻裂开一条缝,冷哼了一声。随即,他微微转动了一下身体,躬身用谦卑的姿势毕恭毕敬地凝视着仲馗的眼睛,嘴角露出一抹狡黠的笑容,又慢条斯理地说:“和您仲老板比起来,我这是班门弄斧的小计俩。”
仲馗笑而不语。
很快鸳鸯锅被端了上来,端端正正地摆在桌子中央。火也及时打着了。仲馗喜欢吃得各样菜也一一上齐了。等一切都准备就绪时,老板故意用低人一等的语气说:“您慢用,有事喊我一声就行。”
仲馗满意地点点头,老板走开了。旱魃开始往沸腾的锅里下羊肉和各种蔬菜。
老板绰号叫‘聚财’,顺水推舟,他就把自己的火锅店取名为“聚财火锅店”。聚财今年四十有余,但他的面貌看起来要比实际年龄大很多。显老这是常年劳心的人共同的特点。按理说,谁不劳心?何故他聚财就老得这样快?这是因为聚财劳心不单单劳自己的心,也时不时地劳劳别人的心。也许他更热衷于劳别家的心。所以那一条又一条的皱纹才会屁颠屁颠地频繁光顾他的那张脸。说来也怪,此人虽大腹便便,却张着一副尖嘴猴腮的模样,让人觉得这个人一定尖酸刻薄不好惹。按理说,胖子总给人一种宽厚老实的感觉,但聚财却颠覆了人们的常识性认知。他并不老实,也不厚道。可以这样说,他为生意人做了很好的榜样,即唯利是图,有钱就是娘。而这第二个按理说才从根本上回答了第一个按理说提出的疑问。他爱财,是贪欲把他摧残得未老先衰了。的确,聚财的那副自告奋勇的滑稽样儿,不等别人说长道短,自己便先把自己与生俱来的‘优点’昭然若揭了。人们一看到他皮球一样的大肚子,就知道平素里这个人一定尽捡好的吃,再一细瞅他那张老鼠脸,便明白无论是他的什么东西,硬等坏了倒掉,他也不舍得送给别人。即便是那些馊了的东西,你也别痴心妄想,指望他能大发慈悲把它们抛给街头的流浪狗。聚财的脸上似乎明明白白地写着这样几个字:是我的东西就是我的东西,即使坏了也是我的东西,谁也别想不劳而获。
基于他的这种堪比凶狠的夏洛克、迂腐的泼留希金、多疑的阿巴贡和狡黠的葛朗台的气质和性格,方圆几里的人都知道聚财这个人,并把这个名字经常挂在嘴边,作为茶余饭后的谈资和邻里之间的调侃。他的真名叫什么并不重要,因为没有人会热切地关心这个。大家热衷关注得只是他聚敛钱财的本事和吝啬小气的名声。
他这个人是个名副其实的聚宝盆,更是一棵雁过拔毛的敛财树。这个聚宝盆实在不是徒有虚名,真的是只进不出。而这棵敛财树也从来没有轻微晃动过,好像生怕一不小心掉下几个一分钱的钢镚似的。聚财这个人很是特别,让一个对他感兴趣的人玩味起来会爱不释手的。他这个小老板,有多么赚钱,就有多么守财,赚的越多,他越不舍得花。好像他赚钱的目的并不是为了花钱,只是为了数数似的。那钱就是他的命根子,他宁愿少一条手臂,也不愿少一分钱。他这个人,少一分钱就会心疼一个月,而少一条手臂很可能无动于衷。
无疑,这也算是世界上的一大奇葩。也许这种奇葩也是随处可见,只是我们孤陋寡闻不曾留意罢了。
“吃吧。”老板离开后,仲馗一面撕筷子,一面对一直默默无语的永恒和旱魃说,“尤其是永恒,一定要多吃点,你在南方吃不到这么好吃的火锅。你们南方人吃得太清淡。在我看来,口轻的人做菜总不够味儿。”
永恒一声不吭地拿起包装好的,里面带有一块湿巾和一根牙签的筷子,哧的一声撕开了纸。他心不在焉地取出筷子,掰开,夹了些绿色蔬菜放进了面前的半碗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的蘸料里。
“不要光吃菜,多吃些肉,你太瘦了。”仲馗一面说,一面往永恒的碗里夹了几筷子羊肉,“碗里是麻酱,这是很好的蘸料,北方人都喜欢。我想你也会喜欢的。吃吃看。”
永恒机械地夹起一片羊肉塞进嘴里,慢慢地咀嚼着咽了下去。不知道为什么,尽管他中午几乎没吃什么东西,而且早在几个小时前他的肚子就开始咕噜咕噜地叫个不停,现在他却没有一点胃口。他对面前的这锅食物提不起任何兴趣。他觉得自己空空的肚子已经被疑虑和不安填满了,再也吃不下任何东西了。因此,一咽完这口羊肉,他便放下了筷子。看到永恒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仲馗原本很好的胃口一溜烟消失不见了。他什么也没吃便放下了筷子。见大哥放下了筷子,旱魃更是连筷子都没有往开撕。他心里明白得很,这顿饭吃不顺当。
仲馗看着永恒陷入了沉思。
“很明显,这个孩子很不安。”他心想,“他虽然看起来愣头愣脑的,但其实一点也不傻。他要比弯刀和铆钉聪明多了,也许比旱魃还要多疑。是的,旱魃是个多疑的人,但他知道该如何控制自己不得体的猜忌。但永恒还没有学会这种本事。他在怀疑,看看他的脸,表现得多明显呀!”
其实,仲馗虽然从一进店就和远近闻名的守财奴聚财周旋上了,但他一刻也没有放松对永恒这个初出茅庐的傻小子的表情进行巨细无遗的观察。他认为,如果他想完全控制永恒这个人,就必须有支配他灵魂的能力。而拥有这种能力的前提是,他必须了解他,从里到外,从外到里,了解得彻彻底底。就像庖丁解牛一样。仲馗又进一步认为,假如他能把永恒的灵魂玩弄于指掌之间,那么从此以后永恒就像孙悟空逃不出如来佛的手掌心一样,也逃不出他仲馗的手掌心了。而这样他就可以随心所欲、游刃有余地利用他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外乎就是我利用利用你,你利用利用我。”有人曾这样对仲馗说,而仲馗自认为自己的见解和此人的观点不谋而合。因此他利用起别人来毫不手软,也无负罪之感,就好像这是天底下最天经地义的一件事情似的。我们不得不承认,看来仲馗一点也不了解灵魂这种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想想歌德的那部伟大的著作吧。魔鬼靡非斯特是以什么样诱人的条件才使浮士德答应在死后把灵魂出卖给他的。而他仲馗为永恒所做的连靡非斯特为浮士德所做的冰山一角的万分之一都没有达到,他就指望能支配这个还在成长发育的少年的灵魂,这简直是世界上最痴心妄想的一件事情。所以仲馗的如意算盘打从一开始就打错了。
没错,正如很多轻浮之人所认为的那样,这的确是一个靠脸吃饭的时代。再说了,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谁不喜欢长相漂亮的人?任何时代,沉鱼落雁、闭月羞花的女子和玉树临风、潇洒俊逸的男子都是抢手货。但是话又说回来,容貌终究也不能决定一切。历史上倒是不乏卖色求荣的例子,但却很少有像仲馗这样的,把别人的美貌视为自己的筹码。正因如此,他把永恒的容貌看得重于一切。这也许只是因为永恒这个孩子除了较好的容貌外,便身无长物。不过就目前来说这也的确是事实。唉!对这个孩子而言,这是多么倒霉的命运呀!唯一的优点竟然成为了唯一的祸患。
在很小的时候,仲馗便形成了这样的世界观:金钱至上。他认为钱能解决一切问题,能把死的趋向换成活的希望。因此他活着的唯一动机就是赚钱。狠狠地赚钱,不择手段地赚钱。他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也许他是屈指可数的几个把空想变成实际的人。
“这是一个物欲横流的时代,经济越发达,人们的精神越空虚,性情越浮躁。德高望重之人越来越少,沽名钓誉之人愈来愈多。人们在索取的时候只求多多益善,而在付出的时候却一毛不拔。这是个不幸的时代,人们的生活水平越来越好,思想认知却愈来愈糟。这是不读书,尤其是不读好书的缘故。是的,这是一个毫无希望的时代。人人都贪图享乐,为官者贪污腐化,经商者唯利是图;小人得志,老实人遭殃;漂亮姑娘有钱花,其貌不扬的女子只能拼命奋斗;这是个败坏的时代,无穷无尽的欲望充斥期间,欲望越多,人们越难以满足。人们不满足,便绞尽脑汁要么偷奸取巧,要么强取豪夺。这就是欲壑难填。而对我来说,这正是一个赚钱的大好时机。”仲馗曾这样对一个生意上的伙伴大发宏论。
在这里我们必须要为仲馗说句公道话。他看问题的确很独到,只是心眼不厚道。也许正是因为他在翻阅社会这本大书的时候,对每一页的内容有了独到而深刻的了解,他的蛇蝎心肠在某一个零界点才会一蹴而就。说到底环境造就人。儒雅的环境可以把一个人造就成谦谦君子,而恶劣的环境却可以把这同一个人造就成阴险小人。以小见大,我们相信一个民族的精神面貌是什么样的,那么这个时代的社会风气就是什么样的。
说实在的,正因为人们都感到空虚至极,所以仲馗抓住了人们的弱点,确实赚了大钱。然而,仲馗这个人虽然聪明绝顶、机关算尽,但却聪明反被聪明误。他知道欲壑难填,却不懂及时把自己的欲壑之口堵住,以免酿成麦克白式的利欲熏心、自食其果的悲剧。不,这个枯瘦如柴的贪财之人太自信了,或者说打从一开始他就决定孤注一掷,因此他从不会这样想。所以他才会把一个活生生的人当诱饵,满心希望像《老人与海》里的桑提阿果老头一样,凭借永恒这个青春貌美的绝色男子,继而从充斥着金钱和权利两股暗流的人间之海里钓到一个腰缠万贯的富婆。难道他不知道吗?老人是钓到一条巨大无比的马林鱼,但他最终一点肉都没有得到,因为整条鱼都被鲨鱼抢食了。仲馗是知道的。但他不认为自己有那么倒霉,也不认为在他的求财之路上,有哪个不要命的程咬金胆敢半路杀出来。所以他执意要把这个钓饵扔进波澜壮阔的人海里。
但此刻,当仲馗发现这个钓饵并不像看起来那么听话时,他隐约感觉到了某种不愿顺从的阻力。但仲馗可不是一个会轻易打退堂鼓的人。因此,他轻蔑地瞟了永恒一眼,又拿起筷子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
永恒这个傻小子此刻如果真的有仲馗认为得一半聪明就好了。这句话换个说法就是,仲馗刚才的一番凝神思索完全是多此一举。永恒心不在焉,没胃口,并不是他真的看出了什么不好的矛头,而是因为在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一下火车就接触了这么多奇奇怪怪的人,这一切让不谙世事的他应接不暇。他的大脑几乎来不及思考,一件又一件的事便接踵而至。他像个木偶一样,一言不发,只能任由身边的人随意摆布。人家把他带到商场,让他买衣服他就买衣服;人家把他带到一家洗浴中心,让他洗澡他就洗澡;人家把他带到一家理发店,让他理发他就理发;人家让他换衣服他就换衣服,人家让他吃火锅他就吃火锅。一开始,永恒对别人的行为既感到不解,又感到好奇,但现在他只剩下厌烦了。这就好比一个孩子刚得到一件新玩具,刚开始玩得乐不思蜀,但玩着玩着就觉得不耐烦了。永恒此时就是这种心情。他厌倦了别人的指手画脚。过惯了自由生活的他,觉得这一切都令人费解。这个孩子的确是太无知了。当他轻率地决定跟着一个陌生人去一个陌生的地方时,其实他就应该想到,这个世界根本没有天上掉馅饼这种美事,所有眼前看起来的好事,事后都要付出惨痛的代价。而永恒依附仲馗的代价便是失去自由,甚至于失去人格。
而旱魃就不一样了,他已经在社会这趟深不见底的浑水中扑腾了一段时间。扑腾的那段时间,虽然他吃尽了苦头,差一点一命呜呼,但却仍然没有摸清这趟浑水到底有多深。这足以说明,社会是一门永远也研究不透的纪实性科学,它既变化无穷,又讳莫如深。在对这门科学专研了多年后,旱魃唯一学到的知识,就是把美好的希望变成了残酷的现实,把悦人的憧憬变成了沉默的怨言。
“一切都跟早先时候心里想得完全不一样。”步入社会头一年的某一个深夜,旱魃辗转难眠,盯着黑漆漆的天花板这样想道,“我一直以为所有的事情都像太阳东升西落一样自然简单,但现实却是另一个样子。其实现实自始至终都只有一个样子,那便是让我们失望,一再的失望。”
这个五大三粗的青年已经失望了许多年了。因此,他对失望早已麻木不仁了。可以这样说,他已经没有想象力了。因为任何美好的想象都让他感到痛苦。为了避免痛苦,他硬生生地把自己从那种缤纷多彩的想象中完全抽离了。他强迫自己全身心地投入实实在在的生活。尽管这种生活依然让他痛苦,但却痛得真实。因为这就是生活赋予人最实惠的东西。因为这个青年看透了生活的实惠性,所以更容易拨开事物的表面而看到实质。至少此刻,他不仅懂永恒的心思,更懂仲馗的心思。
旱魃十分清楚仲馗和聚财的关系,他们表面上虽然称兄道弟,背地里却一向明争暗斗。仲馗虽然十分厌恶聚财的小人得志,看不惯他的为人做派,却极度渴望把他拉拢到自己的身边,尤其想把他拉下水。他知道聚财日进斗金。一旦把这样的吝啬鬼拉下水,那么对仲馗来说可谓开采了一座金矿山,何乐而不为呢。
然而聚财可不是个傻瓜。以他聚敛钱财的手腕来看,此人也是一个极其聪明之人。他知道仲馗一向做着一些讳莫如深的生意,切面店只是他打出来掩人耳目的一个幌子。实际上,他是这座城市各种地下交易的主谋者。由于仲馗的人脉关系像这座城市的交通一样,不仅四通八达,而且错综复杂。尤其是他习惯于暗箱操作,并总能神秘莫测地把一切违法行为化险为夷,大张旗鼓地做成自己不能见光的勾当。因此,聚财努力避惮着他,生怕给自己招来不必要的灾祸,却总是事与愿违。因为仲馗总是隔三差五不请自来,表面上看似心怀善意地来照顾他的生意,实际上却觊觎着他的财富。这一点聚财看得比谁都清楚。但他势单力薄——按他的话说,除了那几个靠精打细算积攒起来的钢镚,便一无是处——那是仲馗的对手。正所谓细胳膊拧不过粗大腿,鸡蛋哪敢和石头碰。因此,他一面小心谨慎地和老奸巨猾的仲馗彬彬有礼地周旋着,一面暗度陈仓,准备适时地把钱财转移到国外,让仲馗无功而返,一分钱好处也捞不到。
旱魃跟着仲馗东跑西跑了这么多年,一眼便把情势看得一清二楚,但他为了明哲保身,因此对一切缄默不语。眼下,他一面装作津津有味地吃着热气腾腾的火锅,一面用眼尾的余光扫视着聚财的动向。只见他鬼鬼祟祟地站在收银台后面,假装在算着什么账目,其实目光一刻也没有离开他们这一桌。旱魃从他闪烁不定的目光和张皇失措的神态看出,此刻他一定在心里盘算着一箩筐的鬼点子,准备给仲馗随时发起的挑衅来个触不及防的迎头痛击,打他个片甲不留、抱头鼠窜。
事实上,这一切只是聚财因为害怕事情如实发生而产生的空想。此刻的仲馗对他根本不屑一顾。他今晚选择来他的地盘吃饭,一是因为这里离‘玫瑰天堂’不远,他们在同一条商业街上,这里属于全市最繁华的闹市区;二是因为他刚从外地回来,长时间没吃火锅,的确是想念这口。仲馗并不是个闲暇之人。实际上,他根本没有那么多的时间和聚财这样一个微不足道的小人物较真。他只有在极少的无所事事的时候,才会给聚财一点薄面,稍微动动脑子想一下如何把他囊中的钱财像渔夫撒网捞鱼一样在合适的时机打捞出来。他与聚财的明争暗斗,充其量只是为了给自己的生活增加点情趣。这主要是因为他对聚财这个守财奴十分感兴趣。他们俩的交情可谓不浅,二十年前就相识了。那时,他们都是刚刚来到这座城市打拼的乡下佬,兜比脸都干净。除了那朝气蓬勃的年轻身板和一颗野心勃勃的心,一无是处。刚稳脚时,干什么都碰壁,而且常常是吃了上顿没下顿,虽然干劲十足,能吃苦耐劳,却没有施展身手的机会和地方。他们那时都住在这座城市的贫民区,离得并不远,彼此虽不十分熟识,见了面却总会相互点点头,点头的次数多了,自然而然就热络起来,话也就你一句我一句唠上了。他们遇到一起的谈话,不外乎如何养家糊口,因为那时他们都结婚不久,拉家带口地过着清贫的生活,一心只想着发财致富。
终于在不久后,俩个人都有了各自赚钱养家的营生,又过了一段时间,俩个人又都换了新工作。当然,赚的钱也就更多了,满足日常开销也绰绰有余。就这样,随着城市日新月异的变化,俩个人的小日子也都蒸蒸日上,越过越好。后来,他们都从贫民区搬了出去,再后来都各自经营了自己的小买卖。聚财开了一家规模不小的火锅店,而仲馗则开了一家切面店。这俩家店在不同的城区,但生意上却一直有往来。基于多年的交情,聚财一直从仲馗的切面店订购切面,因为吃火锅的人在末了总爱煮点面吃,因此他在仲馗的店里订购的切面的量并不少。就这样,他们相互扶持,生意都做得红红火火。
仲馗这个人随着年龄的增长那股年轻时候的干劲越来越少了。当日子逐渐好过后,他反而越来越懒了。聚财这个人却与仲馗的性格正好相反,他总是兢兢业业,从来不会懈怠生活中的每一天。但他有一个致命的缺点,那便是极度守财,爱财如命的人一般都小气。因此,有一次当仲馗因为手头拮据开口向他借钱时,聚财一口回绝了,从此后俩人就结下了梁子。聚财再也不从仲馗的店里订购切面了,而仲馗在暗中早已开始了新的赚钱的行当,对于聚财的这档子买卖有没有都不以为然了。但仲馗这个人虽然懒,但心胸并不狭窄,虽然远称不上宰相肚里能撑船。聚财虽然和他淡漠了关系,但他却经常光顾他的店里,并且每次吃饭从不赊账。就这样俩人拉锯战一样拉扯了很多年。
聚财这个人除了抠门,还有一个明显的缺点,那便是好奇心特别强,疑心也重,而且总是爱多管不该管的闲事儿。当他注意到仲馗并不十分努力地经营着切面店的生意而手头却十分宽裕的时候,便起了疑心。他对仲馗财源滚滚来的原因十分好奇,于是暗地里开始调查仲馗。对此,他不仅费尽周折,而且破天荒地慷慨解囊。他花高价请了一位私家侦探,把仲馗赚钱的底细查得一清二楚。当得知真相后,聚财切切实实地倒吸了一口凉气。他从来没想过仲馗到后来会涉足这样一种可谓昧良心的行当,这可是榨取别人的性命以换取钱财而充填自己腰包的不道德行为。而且他始终参不透的是,仲馗到底有何能耐,能在这一行伸展拳脚,看起来似乎还做得滴水不漏,风生水起。尽管他疑窦百出,猜忌万端,但他还是十分明智地开始有意与仲馗保持着一定的他自认为的安全距离,且在允许的情况下努力敬而远之。如果可以的话,他宁愿与仲馗老死不相往来。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是一方说了算的。因此,只要仲馗不想称他聚财的心,他想和仲馗一刀两断那是根本不可能办到的事。
而仲馗呢,对聚财的那点小心思可谓心知肚明。他们断断续续打了二十年交道,以他对人性的观察和了解,他对聚财惯使的那点小聪明了如指掌。他尤其憎恨聚财竟然在与他毫不相干的情况下暗中调查自己,以他多年锤炼成的机警和敏锐,聚财的那点道行怎么可能逃出他的掌控呢。他仲馗的眼线可是遍布了整座城市的每一个犄角旮旯,他虽然没有三头六臂,却完全可以做到耳听八方眼观六路,只要是见不得人的勾当,都逃不出他的火眼金睛。聚财从来没有想到过自己的行为触犯了老友的底线,而仲馗的底线是任何人都不可侵犯的。在这种情况下,他势必会六亲不认。所以,自此后,他便下定决心要与聚财死磕,觊觎不来他的钱财誓不罢休。就这样曾经的兄弟变成了今日的仇敌。
但眼下,他属实无暇顾及他,他高瞻远瞩的目光可不是只为了注意聚财这种人而有意锻炼得犀利无比的。此刻便是这样。他比旱魃更清楚聚财的忐忑不安,但他故意无视他的坐站难宁。他只是思考着一个问题,那便是玫瑰天堂的掌门人会不会以他料想的价钱把永恒包了。想到这一层,他便放下筷子,用意味深长的目光认真地打量着永恒的那张俊俏的脸,不由自主地陷入了关于金灿灿的黄金的沉思默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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