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那天边最耀眼的太阳(2/2)
我憎恨天命!
(四)
没错,我是公羊阳曜。
我在自己奄奄一息就要饿死的时候,在落日崖边找到了自己的天赋——神之心。
神之心是个透明的、熟睡中的孩子,他就在落日崖的上空,每次落日的时候,余晖透过他的身体会变得格外耀眼——没错,我夺走了这世界上最美的落日。
但我的确不是有意的,我只是一个在崖边想要跳却又不敢的懦弱少年;我只是一只放弃挣扎活活等死的臭虫;我只是沧海中的一粟——十万大军中的一个逃兵。
——但那只是曾经。
自然界的落日唤醒了我体内的光属性,却在我挣扎拉扯的时候无意中将神之心拉入了自己的体内。
这些我也是后来才知道,当时我以为那种灵魂即将破碎的感觉是死亡来临时感觉。
有一次我在梦中看到了神之心——我体内的神之心。
正如我说,他是个孩子,婴儿般没有毛发,不同的是,他不啼哭,他会说话……
他告诉我,整个人类的认知是错误的。
所谓神之眼,所谓天命者,不过是人的信仰罢了。
他和神之眼一样,都需要吞噬人的灵魂属性才能生存,只是神之眼在人类历史上发现的最早,所以现在已经很成熟。
所谓神火焚身,不灭成王。
只是运气使然罢了,神之眼每过一个阶段就要吞噬人的灵魂,而那些恰好在神之眼消化阶段得到了神之眼的人,则被称为了这个世界最强的王者——天命者。
神之心和神之眼有不同的地方,神之心只会慢慢汲取,不会如神之眼般残暴直接吞噬人的整个灵魂。
当你突然发现你看到的世界不是你的世界,你会崩溃,也会兴奋……
最起码我是这样,对我来说,兴奋要占更多的份量,因为这世界早就是我要抛弃了的。
我,公羊阳曜,心脏因天命死掉了,所以天命赔了我一个全新的心脏——神之心!
(五)
我是九阳城的城主,我是天边最耀眼的太阳——我是公羊阳曜。
我有个哥哥叫蒿正志,不是亲的,拥有自愈天赋,被我用炽热的光芒烧成了灰烬;我有个青梅竹马,是真爱,被蒿正志献给了天命者。
蒿正志说,百里灵一直喜欢我,她之所以嫁给蒿正志,是怕我受到伤害。
蒿正志说,他没有强迫过百里灵,只是咽不下这口气。
所以蒿正志将百里灵送给了天命者当侍女,只要天命者打个响指,她就要为天命者端茶送水。
如果他只对我说前半句,我不会杀他。
如果我看到他们过的很幸福,我不会杀他。
毕竟是我哥哥,虽然不是亲的。
可是,得不到的爱就要毁掉么?
这就是人,永远看不惯其他人得到了自己得不到的东西。
我用我的光芒让九阳城十万大军由天命军成为了反命军。
如果没有反命军,天命军就不需要十万大军来守城。
但如果没有天命者,就没有反抗天命者的反命军!
战争的根源在于天命者。
世界没有战争,人就不需要所谓的天赋来分出贫贱。
若人生下来就是平等的,我也不会失去百里灵!
我成为反命军,不是为了取代天命者;而是为了毁掉神之眼,让世界从此没有天命者的存在……
神之心,就是我做这个决定的资本!
凭着神之心,凭着我的光芒,凭着九阳城内的十万大军,也凭着那份要见百里灵的执念……
我染红了整片的东南大陆,天命军也好,反命军也罢——挡我者死。
一年,我只用了一年,称霸了整个东南……
(六)
我叫公羊阳曜,我是东南霸主,我有百万大军。
我可以站在高台之上,望着下面如蚁虫般密密麻麻的人山人海大喊一句什么——我喊一句,他们喊十句。
在我以为时机成熟的时候,神之心阻止了我要与天命者火拼的念头。
神之眼在人类历史上发现的最早,所以它最强大。
神之心说,除了他和神之眼,人类还发现了那蓝色的血液——神之血。
我听过那个传说,神之血是上一代天命者南宫疾风的天赋。
如此说来,南宫疾风欺骗了所有人。
天下人都以为,神之血是南宫家族与神之眼四代完美融合而获得的天赋!
呵呵,谜题解开了。
只要我找到了南宫家族的后裔,就能与神之眼抗衡!
虽然天下很大,但我有办法找到他。
我能凭着婴儿期的神之心称霸东南,那南宫家的后裔也一定能凭着少年期的神之血称霸一方。
我用了一年时间,给他三年,足矣。
所以我向天下发了三年反命帖。
他一定会来的,因为现在的天命者,是他的杀父仇人。
(后记)
我要找到拥有神之血的南宫家族后裔。
我要救出在天命者身边当侍女的百里灵。
我要摧毁神之眼。
我要让命运公平。
而此刻,我正在为称霸整个南方而努力。
我是公羊阳曜,我是东南霸主。
我是那天边——最耀眼的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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