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欣的番外:我要的样子(1/2)
欣,这是我的名字。
没问过那个出身草根的老头子,为啥要给我取文艺腔调这么浓的名字。
也许,是希望我一生笑语欣然吧?
可是拜托!如果真这样的话,就别把我生下来好不好?
何欣活了这二十多年,能跟“欣”字挂得上钩的日子,简直十个手指头都用不完!
part one :
关于人生,我最初的记忆,是从金色开始的。
从小到大不管走到哪里,似乎都会被一堆金光闪闪的东西团团围着,房子、桌子、碗筷,甚至连我身上穿的小裙裙,都是金色的。
初时只觉一切都很新奇,后来终究还是看厌了。
为啥?
很简单,因为某一天,我看到连家里的马桶,也换成了镀金的!
心里很郁闷,也有点不服气,凭什么我就要生活在一片金色的海洋里呀?!
“妞妞,这可是世上最好看的颜色。”
爷爷看穿了我的心事,便这样告诉我。
我听得半信半疑,但见他一脸肯定地望着我,也就没再多问。
那样的年纪,关心的也只有衣服好不好看,发饰新不新潮这种小事,既然大人说这颜色好看,那么妞妞穿在身上也应该会好看吧。
于是,在得到想要的答案后,我便心安理得地在金色的世界里呆着了。
等长大后才慢慢明白过来,这铺天盖地的金色,根本就是爷爷在一夜暴富后,故意向世人炫耀他的成就!
那些眩眼夺目的东西,值钱是值钱,却俗气得不得了,一点格调也没有,纯粹是一暴发户的标准做派。
知道真相的那天,我生了好一阵子闷气。
可惜当时太小,并不明白这些,只在心底隐约觉得,有钱也不是什么坏事。
尤其是每天幼儿园放学的时候,家里都会派一部又大又漂亮的车子来接我,身边的小朋友,一个个脸上都露出了羡慕之色。
在那一刻,小小的我突然有种莫名的感觉,既有点骄傲,又像是有点庆幸。
莫非这就是传说中的……虚荣感之初体验?
part two :
说了这么久,似乎应该介绍一下我的父母了。
我的父亲是何宁,母亲是王燕飞。
这两个名字,在学术界可谓声名显赫,绝对是泰山北斗式的人物,就连门下所出的数名弟子,也都是出类拔萃,成就非凡。
许多人都说我有这样的父母,应该感到骄傲,感到自豪。
可我却从来也没有过这种应该的感情,只是总渴望着,他们能多抽些时间陪我,偶尔给我一个温暖的拥抱。
关于父母为啥老在天上飞这个貌似艰深晦涩的问题,我心中曾产生过极大的不解。
爷爷说那叫巡回讲学,我似懂非懂,所谓巡回,是不是就意味着不沾家?
这个倒也罢了,毕竟那是他们的工作,全力以赴是很合情理的。
可一有空闲,他们还是不回来陪我,而是携手到世界各地去游玩,只有过年的时候,才会在饭桌上出现,说几句不着边际的话,然后再次离开。
久而久之,父母在我心目中的形象,也就跟大街上的甲乙丙丁差不多了,一样的面目模糊,一样的行色匆匆。
事实上,很多时候我都在怀疑,他们是否记得生过我这个女儿。
不然怎么能将漠视进行得如此彻底,中国人常常吹捧的责任感,在他们身上,竟得不到一丁点的体现。
好在我也不是个执着的孩子,别人愿意给,我就要,不愿的,我也并不勉强。
在失望过数次后,也便坦然于心了。
这就好比放风筝,不小心松了手,风筝自然就会随风飘走,就算我怎么心痛哭闹,也找不回来了。
对他们,我会记得,却不会再去想念,因为不值得。
后来丁悦每次一生气,就会口不择言地骂我是一头没心没肺的大笨猪。
我总是好脾气地对她笑,笑得眼泪都飞溅出来了,也许吧,如果父母是这般冷血无情的话,又怎能生得出热情如火的女儿来?
那种炽热的感情啊,可是从很早很早之前,就在我生命里缺席了呢。
part three :
爷爷是我成长的岁月中,至为重要的一个人。
从小到大,他对我的宠爱都无以复加,但凡我喜欢的,只需多看一眼,晚上就会悄无声息地出现在我房里。
呵呵,真的好神奇是不是?
只是每次拆开礼物时,我都会忍不住去想,这里头大概还得再感谢一个人,我们的老管家王妈。
除了她,还有谁会那么了解我的心思,把我的喜恶看在眼里。
再有钱,也还是需要用心,才能得恰到好处的。
自从知道圣诞节的典故之后,好多小朋友都会憧憬平安夜那晚,能收到那个白胡子,红衣服老头带来的礼物。
我心中却很不以为然。
那一年才划着雪橇出现一次的滑稽老头,哪里比得上我家爷爷可爱啊!
只要我愿意,床头的长筒袜里天天都会塞满各种各样的礼物,所以,我非常认真地在日记里写上一句:“做个有钱人真好!”
这样的想法在我脑子里,维持了相当漫长的一段时间。
直到那天,上学途中的我,忽然被几个突然冒出来的,满身臭气的叔叔带走,扔进一间暗无天日的小房子里关着。
世界在我面前轰然崩塌。
这才蓦然发觉,有钱绝不是什么幸事,尤其那些钱是不择手段得来的话,那就更痛苦了。
我近乎麻木地听着那几个叔叔的对话,心却在一点一点的往下沉,**上所受的伤痛,竟被那股子骤然而生的惊颤,生生掩盖了过去。
那么可敬可爱的爷爷,真的就是他们口中所说的,心狠手辣的何老大吗?
那么多血腥残忍的事,竟全都是他做的?
没有人给我答案,因为我并没开口问。
然而,事情的真相,往往就大大方方地摆在那儿,不管你愿不愿意,害不害怕,始终冰冷的存在着,除了相信,我别无选择。
原来,刹那间,天地变色确有其事。
原来,一瞬间,信仰毁灭真有可能。
我必须承认,我第一次为自己出生在这样的家庭里,感到深深的后悔。
可惜,木已成舟。
亦无法,像哪吒那样割肉剔骨,还诸于父母。
爷爷了三天时间,才把我从那些人手中救出来,见到他的时候,满身伤痕的我,竟没有掉下一滴眼泪。
呵,也许打击太大,已经哭不出来了吧。
其实很多时候,可以尽情的哭,也算得上是一种幸运呢。
一路沉默地跟爷爷回了家,只是这次再对上那一片漫无边际的金色,心里忽有种说不出的厌恶之意。
这样的富丽堂皇,这样的光辉灿烂,不知是踩在多少人的身体上,方修建起来的,而我们这些所谓的上位者,只能一直站在高处,坐看万骨成枯。
就好像那天过后,平时总跟在身边的陈叔叔和刘叔叔,就这样静悄悄地消失了。
他们去了哪里,究竟是死是活,我已经懒得再过问了,有些事不知道永远比知道的好,无知的人,才是最幸福的。
可惜这个道理,我明白得太迟了点。
在第七次把手中的碗摔坏后,爷爷盯着我,沉默了很久,终于还是下令重新装修房子,里外全换成了很温馨的米色调,再没金色的影子。
我当然知道自己的行为很过分。
却怎么也控制不了心中那种愤懑的感觉,如果不找机会发泄出来,只怕用不了多久,我就会整个儿疯掉。
开始喜欢后山的一棵老榕树,没事老坐在树丫上发呆,看天上浮云朵朵。
那是一棵很高很高的树,旁边的枝桠上有个小小的鸟巢,鸟爸爸和鸟妈妈每天飞出去找食物,然后,回来喂那些吱呀叫着的鸟宝宝。
我想起了那不知身处何方的父母。
他们,也不喜欢这个家吧?
所以,才会丢下女儿,四处流浪。
原来……原来这一切……并不是妞妞的错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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