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法律审判(1/2)
张敬业被带回深圳市公安局,下午,杜威李虎等四人也被带到。经过初步审问,案情基本清楚,检察院提起诉讼,移送法院。不久法院开庭公开审判。原告席上坐着郑小梅、王大生。被告席上依次坐着张敬业、杜威、李虎、金玉英、宋成和保安丁献。李嫂抱着小继业和司机小王坐在听众席上。
审判长抡动法槌宣布开庭。法官郑栋首先提问张敬业:
“姓名?”
“张敬业。”
“职务?”
“广州张氏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
“你一个财团的董事长兼总经理,为什么来到沙汀镇向阳花园骗开郑小梅家的门入室抢劫?”
“我没有入室抢劫,我只是来找郑小梅要回我的儿子。”他指了指听众席上李嫂怀里抱着的婴儿。
“是谁入室抢劫,捆住了郑小梅、王大生的手脚,堵住他们的嘴,抱走小孩的?”
“当时我不在现场,我不知道。”
郑栋转向王大生、郑小梅问道:
“是谁入室绑住你们的手脚、堵住你们的嘴巴的?”
“是杜威、李虎。他们先把我摔倒在地,用绳子捆住手脚,又用毛巾堵住我的嘴巴。接着又到房间里同样捆绑了小梅。”王大生说。
“不,是那两个人按住我,捂住我的嘴,夺走了我的儿子,杜威、李虎才进来用绳子反绑了我,用毛巾堵住了我的嘴。”郑小梅指着另外两个陌生人补充说。
“是宋成、丁献吗?”郑栋指着他们。
“是的。”
“这时张敬业确实不在现场?”
“确实不在。但是他刚走,杜威李虎就开始对我们采取行动。”
“张敬业刚走,杜威李虎就开始对你们采取行动,你们认为张敬业会知道杜威李虎的行动吗?”
“应该知道。因为我听见杜威对张敬业说,郑小梅不会乖乖地把儿子还给你的,时间紧急,你走吧,让我们采取行动,为你要回儿子。后来张敬业带着宋成到外面商量了一会,回来对杜威点点头就走了,随后杜威李虎便开始捆绑我们。”王大生说。
郑栋问杜威:
“你对张敬业说过这样的话吗?”
“说过类似的话,大概是这个意思。”
“你为什么叫张敬业走?”
“因为他最初不同意我们采取的办法。”
“张敬业最初要采取什么办法?”
“他最初想说服郑小梅、王大生把儿子还给他,因为他们原来都是他的雇员,他以为对他们不薄,后来见说服不通,又和宋科长商量了,才勉强同意我们的方案。”
“你和李虎为什么要入室绑架王大生和郑小梅?”
“为张董要回儿子。”
“张敬业是你们什么人?你们为什么要为他要回儿子?”
“张董是我们的雇主,他肯出高价钱,所以我们愿意为他要回儿子。”
“他答应给你们多少钱?”
“四十五万。”
“你们也认为这孩子是张敬业的,不是王大生的?”
“我们不管孩子是谁的,谁花钱雇我们,我们就听谁的,为谁做事。”
“钱拿到了吗?”
“还没有。干我们这一行有个规矩:拿人钱财,替人消灾。这事还没有做完,所以钱还没有拿到手。”
“你们收费有标准吗?”
“没有具体标准,但是有个大方向,就是看案件难易程度和雇主的经济状况。”
“张敬业这案子你们为什么要四十五万?”
“理由明摆着:一是这案件比较难侦破,一是雇主是张氏集团董事长,大老板,有钱。”
“这样做是严重违法、犯法的,你们知道吗?”
“按照国家法律,我们是违法、犯法的;但是我们不是国家刑警,不拿国家工资,我们是私家侦探,要自己找活干,找饭吃。有人需求,捧着钱找上门来,我们为什么不干?这就是我们的职业、饭碗子!”
“荒谬!不是国家刑警,不拿国家工资,就可以不遵守国家法律吗?我们国家是法治社会,国家法律高于一切,神圣不可侵犯,每一个公民都必须尊法、守法,绝不容许有法外之法,法外之人。法律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由国家政法机关统一执行,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不是谁想怎么干就可以怎么干的。你们无视国家法律,暗中跟踪监视,入室抢劫,绑架勒索,这都是违法行为,就等着法律的制裁吧!”
杜威、李虎自知行为违法,低头不语。
郑栋转向宋城和丁献:
“你们也是私家侦探?”
“不是。我们是张董公司的保安。”
“你们是公司保安,就该在公司上班,到沙汀镇来干什么?”
“张董说,杜威和李虎帮他找到了郑小梅和他的儿子,要我们帮助他把儿子要回来。”
“公司保安的职责是保卫公司的安全,不是老板的私人保镖,你们怎么能干这种事?张敬业答应给你们多少钱?”
“我们没要,张董也没说给我们钱。”
郑栋又问宋成:
“张敬业带你到外面干什么?”
“他问我对这件事怎么看。”
“你怎么回答的?”
“我说孩子是你们共同生的,父母亲都有抚养孩子的权力和义务,关键看由谁抚养更有利于孩子的生长发育。”
“还问了什么?”
“张董还问,这件事闹到法院会怎么判。我说,法院只能根据法律判断,还是看由谁抚养更有利于孩子的生长发育。”
“别的还有吗?”
“没有了。”
正在这时小继业大声哭闹起来,李嫂哄不好,全场的人都转过头看着他们。审判长示意李嫂把孩子抱到庭外去。郑小梅不忍,急忙说:“报告审判长,我是孩子的母亲,要求给孩子喂奶。”审判长说:“同意。”于是小梅走下原告席,来到听众席李嫂身边,解开上衣纽扣,抱起金郎喂奶。她低头看着儿子,眼泪不由得簌簌地流下来。喂过奶,她擦干眼泪,把孩子交给李嫂,重又回到原告席。
插曲过去,郑栋又转向张敬业,问道:
“你的儿子为什么会落到郑小梅手里?”
“是她和王大生合伙偷去的。”
“什么时间、在什么地方偷去的?”
“时间是三个月前的一个夜里,地点是广州市郊我的南山别墅。他们趁着周日我和李嫂都不在别墅,锯断内外围墙下的护栏,打开大楼和保姆卧室的门,偷走了我的儿子。”
郑栋转向郑小梅:
“你为什么要偷张敬业的儿子?”
“孩子不是他的,是我和王大生的,我们是抱回自己的儿子。”
张敬业起立指着郑小梅说:
“她胡说!这孩子是我和她生的,我和她同居了一年多。王大生是别墅外门的保安,按规定他是不许进入内院的,这孩子怎么可能是他的?”
“就你,老朽不堪,也有本事生孩子?我跟了你大半年也没有怀上。我再说一遍:这孩子不是你的,是我和王大生的。”郑小梅也站起来指着张敬业说。
郑栋敲了一下法槌说:
“这事你们不要争吵,一个孩子不可能有两个亲生父亲,法庭马上请法医做个亲子鉴定就可以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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