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2/2)
正如姑娘没有预料到之后发生的一系列事情一样,当时,连安之琛自己也属实没有预料到,他的这次远行,会带来那么令人欣喜的结果。因此,姑娘诚挚地说完感谢的话后,他急忙说道:
“姑娘,是我应该感谢你才对。谢谢你喜欢我的电影。这么多年来,你还记得它们,对我来说也是一种荣幸。不过,现在我想请你帮我一个忙。”
“什么忙?您尽管说,我一定尽力而为。”姑娘满心欢喜地答应了。她认为能为导演效劳,也是一件荣耀备至的事情。
“我来这里之前,听说这附近有一条老街,你能告诉我去老街的路怎么走吗?”
“您已经走到了,”姑娘微笑着说,“前面十字路口左拐就是。”
安之琛谢过姑娘,径直向老街走去。几乎是一踏上老街,安之琛就深切地感觉到一股莫可名状的,来自内心深处的深情在翻涌:这个历经人世沧桑岁月的男人也曾深深地爱过,知道情到浓处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如果哪位读者喜欢莎士比亚的作品《罗密欧与朱丽叶》,曾因为这对恋人的可悲可叹的爱情故事而专门去到小城维洛那,那么您一定能理解此刻的安之琛的心情。他很激动,这种激动笔者难以描摹,想必他自己也难以诉说。这对他这个年龄的男人来说,也实属罕见。尤其是因为他还是一位卓越的导演,深刻地理解艺术。
横卧在安之琛眼前的这条街道,虽然看起来不是十分破败,但一股扑鼻而来的陈腐气息却泄露了其年代的久远。正如一座老房子不管重新装修得多么富丽堂皇,老化的电线和冬季供暖时一再地出现问题的深埋在地下的供暖系统,却不可避免地暴露了其真实的房龄一般。这是一条南北街,街道两旁是两排参差不齐的小商铺,在这个清风徐徐的初夏的傍晚,铺门大都敞开着,街上行人稀少(这时正是晚餐时间)。中间是砖石铺就的路面,地势并不平坦,北面地势比较高,向南逐渐平缓。中间有一段路面排水没有做好,在雨季经常积水。因为那一片的砖石腐蚀严重,明显比其他地方磨损得厉害。这的确是一条名副其实的老街,路面上的条条车辙痕迹,就像耄耋之年的老人的脸上的道道皱纹;路面上的那些经长年累月磕碰出的难以计数的坑坑洼洼,远远看上去就像一张蜡黄的脸布满了密密麻麻的青春痘的印痕。眼前的这一切——真实生活的一幕——让安之琛的心由激动变成了感慨万千。他怀着无法言说的心情,慢慢踱步,走上老街。
“在昙花的笔下,她赋予这条街道一种多么浓郁的浪漫气息呀!她的描述和她对此倾注的情感,使读过小说的人无不对之心驰神往。”安之琛边走边思忖,“可是,当我亲自来到此地,走上这条街道,目睹这一切后,我万万不愿如实地把它搬上荧屏,哪怕是纪录片。事实证明,这条街无论从那个角度拍摄,似乎都不可能取得理想的视觉效果。”
安之琛不禁哑然失笑,这是一种讥讽的笑容。因为这位善于用独特的视角诠释作品的导演,清楚地意识到艺术和真实生活之间的这种天壤之别。虽然他始终对此心知肚明,但在赤裸裸的对比面前,他还是感到心灰意懒。这位导演不由自主地停住了。他心里想着事,眼睛茫然地看着前面,目光空洞。
安之琛左手边这排商铺,由北向南数第五家,是一间卖南瓜蛋糕的小店。此刻店门大展,门口放了一把秃椅,椅子上正坐着一个男人。这个男人看起来快五十岁了,秃顶,小眼睛,平鼻梁,薄嘴唇,体型微胖。脚上穿着一双白边、鞋面是浅灰色的老北京布鞋,为了透气,像穿拖鞋一样,把鞋后跟踩在脚下;下身穿着一条黑色的阿迪达斯运动裤,上身是一件深灰色的体恤衫。他弓着背坐在那里,低着头,露出厚实的后脑勺。从正面瞧,他脑袋周边的那撮相对当头顶而言比较茂密的头发,远看像极了两只毛茸茸的耳朵。这样一来,这个男人的整体形象乍一看,活脱脱一头灰色的狗熊蹲在椅子上,眯缝着眼睛,正在呼呼大睡。
男人原本一动不动地坐在那里,手却没有停歇,正在飞快地滑动手机页面。突然,一种下意识的本能,使他警觉地抬起头,看向前面。从他稀稀拉拉的眉毛下面的那对小眼睛里,射出两道十分锐利的目光。就像懒洋洋蹲在卧室一脚的家猫,突然看见一直被关在笼子里的猎犬悄悄地溜了出来,从而感到惊异似的。这个男人此刻的表情正是这个样子。正是这种诡异的神情,不知怎么就引起了安之琛的注意,他立刻聚精会神地看着男人。
只见,男人霍地一下从椅子上站起来,向前走了两步,对着前面大喊:“永恒!永恒!你过来。”
男人这样扯开嗓子叫,安之琛心里疑惑,因为这个名字使他的心不由自主地颤动了一下。他一面听着男人破锣一般嘶哑的声音,一面顺着男人的目光望过去,看到一个令他长久都念念不忘的俊美的侧影。安之琛感到自己的心脏先是静止,然后咚咚地跳个不停。即便是一个因对自己深爱的人朝思暮想却不得见,而爱入膏肓的人,当他突然看到自己心爱的人正含情脉脉地朝他款款走来时,也没有安之琛此刻见到这个侧影反应这么强烈。他用六十年积累的智慧,都决不会想到他会在这里出乎预料地见到这个嵌在他艺术灵魂里的人。失而复得,令安之琛对冥冥中的一切感激涕零。
侧影一听到呼喊,便转过脸来。一张丑美并存的脸展现在安之琛的视线里。
“是他,就是他,这就是永恒。”安之琛远远地凝视着永恒的那张怪异的脸,在心里对自己说,“可是,他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难道他就生活在这座城市?”
永恒并没有看见安之琛,因为他把注意力全都集中到呼喊他的那个男人的身上了。他一扭过脸,便径直朝那个男人走去。男人也迎着他向前走了几步。
“出来了?”男人问。
永恒点点头。
“那一家子够惨的,你也跟着遭殃了。”男人又说。
永恒没有作声,只是轻轻地笑了笑。
“我听隔壁老王说你自从出来后,经常来这里转悠。我刚昨天回来,前段时间一直在外地,又在那边开了一家店。你出来多长时间了?”
“五个月了。”永恒回答。
“过得还好吧?”
永恒笑了笑。
“有个问题我一直想不通,困扰我好几年啦。”男人沉默了一会儿,又说,“自从你坐牢后,住在这附近的一个姑娘也突然消失不见了。以前我每天都能见到她,因为她每天去公园跑步,总要经过这条街。但这五年我一次也没有见过她。我深信,你一定知道我说得是哪位姑娘,因为五年前有一段时间,她经常去你的店里买面。你们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为什么自从你坐牢后,她也销声匿迹了?”
男人的话音被柔和的晚风吹散后,永恒看着男人的那对骨碌乱转的小眼睛,很长时间沉默不语。落日的玫瑰色余晖打在店铺的玻璃上,反衬到永恒的脸上,使他美貌的半边脸更美,丑陋的半边脸更丑。男人怀着喜厌参半的心情,凝视着这张全世界独一无二的脸,看到浓郁的深情浮现在深沉的脸色中。然后,他听到耳畔响起这样低沉而动情的声音:
“我当然知道你说得是谁。但是,她究竟去了哪里,我也不知道。至于我们之间的关系,我只能说,我深深地爱着她。无论她在天涯还是海角,我的心始终追随着她;不管经历沧海还是桑田,我对她的爱至死不渝。你懂爱吗?我知道你一定懂。你如果深爱着你的妻子,那我的爱比你的爱要强烈一千倍;你如果珍爱着你的孩子,那我的爱仍然要比你的爱强烈一万倍。”
永恒和男人的谈话,站在不远处的安之琛听得一清二楚。当他全神贯注地听完这段爱的宏誓后,一种本能的直觉使他立刻意会到,永恒和昙花之间似乎有着某种深刻的关系。虽然到目前为止,这只是一种模棱两可的意识,即一种凭借种种并不确切的迹象的推测。安之琛像木偶一样,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他虽思绪混乱,心情忐忑,却试图把七零八落的片段和刚刚发现、表面看起来毫无关联的线索联系起来,用自己的悟性了解清楚一切。他开始认真地回想他和昙花上次深谈的内容,在心里默默地计算昙花是在几几年去的佛罗伦萨,尤其是反复思考《我心永恒》这部小说,寄予了昙花对真爱的何种厚望。
“‘我承认《我心永恒》这部小说写得是我自己的故事’,这是昙花的原话,”安之琛自忖道,“这说明这部小说带有一定的自传色彩;永恒出狱五个月了,说明他是在2018年大约仲春时节坐得牢,2023年的同一时间出得狱。而昙花也是在2018年的仲春去的佛罗伦萨,这是她亲口告诉我的。时间是一致的,这和那个男人说得事实完全吻合;这个年轻人叫永恒,而那部小说的名字叫《我心永恒》,看来小说的男主人公的原型正是永恒。难怪第一次见永恒,我就认定他是男一号的最佳人选,原来昙花写得就是他。很显然,昙花是在借助这部作品,向永恒倾诉自己的深沉的情感。现在我终于理解了,为什么这部作品流露出的感情是那么真挚深邃,原来每一个字都出自作者的肺腑之言。”
这一刻,安之琛终于明白,为什么自从见过永恒后,他选择男一号会那么困难,这种困难平生从未有过;为什么就在他正在筹划要拍摄电影,并开始选择角色的初期,他会遇到永恒;为什么这部电影还没开始拍摄,就一波三折,遇到这么多困难和阻碍,使他鬼使神差地来到此地。“原来一切都是天意。”这是他为近几个月的种种烦忧做出的唯一解释。
“也许我已经理解“昙花”这个笔名的内涵和用意了。”安之琛在心里对自己说,“原著的灵魂在这里,那么电影也必须从这里开始拍摄。”
安之琛这样想着,与此同时,迈开大步急切地朝永恒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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