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较量(1/2)
所有的反击,必须在有期的期限内,才会有所价值。
当务之急,是在规定的司法程序中有限时间内,进行应诉或提起反诉。
我也找了律师,进行了全面的沟通和交流,提出了我的建议。在法律法规面前,他们是专业的,也是值得信赖的,毕竟他们更加清楚怎么样来具体操作和应对。
我最大的担心就是廖国寿有持无恐的信心缘于哪里?我通过几天的分析判断,更加坚信他与二城公司一定签署了一份交接协议,达成了一致。这一点是整个案情的核心和焦点,倘若二二城公司完全站在廖国寿一方,我们应当怎么办?退一步来讲,二城公司是开发商也是主体业主,他们为什么对于廖国寿撤场如此轻松放行。他们之间的必定是有很大的关联,唯一可以解释得通顺的就是:廖国寿已经拖欠了二城公司很多款项,但又私下达成了协议,也是有利于他们双方的交接工作。国企的拖延症是出了名的,但无论如何,二城公司不追究廖国寿的责任,就显得太不正常了。
后来,我也逐步了解到还有其他几家大的商户,也被置地告了。
随着几个律师事务所的综合分析以及我的判断,最后我们深挖了内幕。原来廖国寿早在2017年就已陆续拖欠二城公司的租金,达到三百多万,一直到九月五号,二城公司解除与置地物业的合约,并达成了一致协议,约定了双方的后续事宜。
在法庭上,任凭对方的律师巧舌如簧,但这一份签订的协议摆在了庭前,让这个看似简单的官司并不简单。
这是一场斗争到底的官司,也是一场真真切切的较量。正义与非正义,总会掺入了水份和杂质。
初级法院的审判结束了,没有完全去尊重和陈述事实,我与其他二家商户都败诉了。但我们相信会有公正的判决,正义从不会缺席,只会姗姗来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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