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回:龙蛰蠖屈隐山洞,妖刀鬼剑试锋芒(2/2)
况且,自己现在也不知去往何处?与其漫无目的,还不如留在这里,先修炼,再找出路?
一念至此,白孤城也做好决定,“小弟先感谢云大哥的救命之恩,前面多有得罪,望大哥不记,小弟我也是孤身一人,何不在这无人打扰的洞天福地中,与云大哥这样的高手一起变强,相互之间也有个照应?”
云天刚没多说,拿起葫芦,递了过去。
一把接住葫芦,白孤城也没嫌弃云天刚那油腻的嘴已用过,“咕咕咕”,将那葫中之水一饮而尽。
喝罢,俩人相视一笑。正所谓水自成酒人自醉,心似酒水何来颓?
转眼间,便是三年!
三年里,山洞中,俩人的生活就只剩下修炼了!打完猎完全不敢耽搁一分一秒,只想抓紧时间修炼;匆匆忙忙吃完饭也是修炼;稍稍休息会还是赶忙修炼。
这三年是有苦有笑,从一言不发到无话不谈,从形同陌路到相互熟悉,最后结拜为兄弟!
云天刚嘲笑白孤城的修炼功法太低级,但转手就将自己所修炼的仙级《朝幕法》给予了他。
白孤城也嘲笑云天刚在对战中只会蛮力,但在下一次的对战中会悉心教导,一步一步指导他。
终于,俩人的修为有了质的变化!
白孤城修为是神境高期修为,
云天刚更是触摸到仙境的边缘,到达神境巅峰。
但是今天,他俩决定要出这山洞,离开这座山。
一方面是俩人觉着再待下去,实力提升的可能性很小,难以突破瓶颈,去外面的世界碰碰机会,寻找机缘。
另一方面,则是云天刚要为自己的好兄弟白孤城。
报夺妻之恨!父母之仇!妻离之辱!
俩人走了俩天才出了这山,终于来到一座离那山最近的城市:弭芝城。
进了城,俩人大眼瞪小眼,极为尴尬,实在他俩太瞩目了!大人见了远远地看着,捂着嘴笑,小孩见了直接就被吓跑了。
因为他俩这身打扮,完全就是山里出来的野人。
可是,他俩摸遍全身也找不出一枚铜板来。后来,白孤城将身上唯一一件祖传玉佩抵押在典当行,换了点钱。
俩人这才找了一家旅店,拾掇打扮一番,剪头发剃胡子,全身换洗一番。
一个小时后,俩人站在旅店门口,依旧引来众人的目光。
不同的是,这次是少女的痴迷和人的羡慕,城里的人不得不感叹一句,这俩小伙子也忒俊俏了吧。
白孤城一袭紫衣,果真是个仪表堂堂,紫发似瀑布般铺在身后,比起女人来更多些娇气。仅一双桃花眼,便迷倒万千少女,面如冠玉的脸胜过潘安,站在那里气宇不凡。
云天刚则是阳刚,上身一件短袖,将健硕的胳膊露在外面,充满了安全感。国子脸上的五官似刀削过,黑色短发尽显血性男儿本色!
转过街角,便是铁匠铺,俩人对望一眼,便一起走了进去。
俩小时后,一人拿刀,一人提剑,走了出来。
不过,令人诧异的是白孤城用刀,云天刚则用剑。
刀不是普通的刀!刀瘦,若不是有弧度,从远处看就是一把剑。这刀瘦不说,刀上还有眼!密密麻麻地布满刀身,少说也有万颗眼孔。这眼能储存血液。
白孤城对云天刚说:“血妖刀,刀过留血不留魂,魂灭人亡血永存!”
剑也不是普通的剑!剑宽,若不是有剑把,还以为这人背了块铁板。这剑宽不说,剑身上还有一条条的槽痕,正反俩面,从左往右,大概有上万条槽痕。这槽能摄住人的灵气。
云天刚也对白孤城说过:“灵鬼剑,剑宽三尺不现红,摄灵定魂谁争锋!”
剑为白孤城所铸,刀为云天刚所造。
俩人收拾妥当,便离开了这座弭芝城,全速赶往了白孤城的家乡!
俩人路过一座小镇时,恰好碰见一伙会社在这里打家劫舍!这俩人忍不了,当即停下脚步。
尽管这伙会社有一百来块人,但俩人杀他们比宰鸡更简单。
剑起刀落,利落干脆,全都屠尽!随后,留下感恩戴德的村名,大笑离去。
自此江湖上也传出瘦刀胖剑的名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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