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四章:就地处死(2/2)
鲜血混着脑浆流了一地,那姓王的哼了几声,就再也不动了。
一灯丢掉手中沾着王员外鲜血的长棍,反身走到公孙月娥身旁,牵着她的手,缓缓离开了这曾经“闹鬼”的侯府。
出了侯府,一灯立刻带着公孙月娥来到衙门,差人将公孙月娥送回城主府休息。
随后,他带着一队衙役,回到了原本姓侯的王府,将那一地袭击他的家奴全数逮捕下了监牢。
这些人的罪名很简单,也很好理解。
袭击二品官员与其家眷,无论在哪里,都是非常严重的罪名。
这些家奴虽然是被王员外唆使,当时也确实不知道一灯的真实身份,但罪行就是罪行,犯下了,就无法挽回了。
他们当中,劫持公孙月娥的那人已经被一灯当场杀死,而剩下的这些家奴也将被送往临西城边关,成为炮灰进行工事修建,随时冒着被其他国家军人杀死的危险。
而主使王员外也已经被一灯当场杀死。
这等大罪,按照律法是要罪及家人的,王员外的子女将为奴为婢,成为一灯的所有物。
他的家产按照乐国律法是需要充公国库的,但临西知府显然不打算这么做,他将王员外的家产当做补偿,全数交给了一灯。
一灯收下了王员外的家产,但却拒绝了他的子女为奴为婢。
一灯将侯家的家产分出一部分,交给对侯夫人十分忠心的老管家,让他照顾两名孩子长大成人。
而侯家剩余的产业,则是交由公孙月娥打理,在这两名孩子长大期间,将每月分到一部分净利润,作为他们的生活费用,直到他们长大成人。
成人之后,一灯会直接将侯府资产现在所价值的一半以生意的方式还回,这样便不会使得这两个无辜的孩子以后无依无靠。
公孙月娥自然是十分赞同一灯的做法,而那两个孩子虽然不懂他说了些什么,但老管家自然是心里如同明镜一般,不住的给一灯磕着头。
老管家带走了两名孩童和一部分钱币,回到了原本就属于他们的侯府去。
侯府在那之后,已经被一灯和公孙月娥改回姓侯,他们终于回到了真正的家。
而在此事件之后,一灯也终于回到了原本的生活轨迹当中。
“又是个好天气啊……”
距离侯府闹鬼杀人事件已经过去半月有余,一灯坐在院子中的躺椅上,看着天空中的朵朵白云,心里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这躺椅自然是一灯在闲暇时间做出来的,只因为乐国原本的椅子都太不舒服,有的时候坐在上面还不如站着舒服。
无奈之下,他只好按照当初自己在上一世所见过的躺椅,进行了一次拙劣的仿制。
之所以叫做拙劣的仿制,是因为他并没有真的坐过,甚至没有近距离看过,所以在制造的过程中,一灯还颇废了一番功夫,失败了数次才成功。
这天,又是同样无所事事的度过,他早已习惯将工事交给师爷们去解决,除非有大事发生,否则绝对不会露面。
他现在已经完全理解了杜舒朗当初的做法,并且打算将这个方法沿用下去。
但事情的发展并不如他所想,一灯正躺着晒太阳,却忽然听到了下人的呼唤,只好起身看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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