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仙》第一百八十一章妾身VS终弃(1/2)
沈卓盈一颤,抓住他的手,疾声道:“这一回父亲他们要出去远游,大半年才能回来,我不跟着沈家人了,趁着人荒马乱,跟你私奔回范家吧!”那男子唬了一跳,强迫自己冷静下来,道:“你想好了么?”沈卓盈看着他,眼中闪烁着异样的光彩,道:“我自然想好了。
我早就想了许多办法,只有这个办法,才可以一试!”那男子道:“哪怕屈居为妾?”沈卓盈道:“哪怕……你是何意,你竟然轻贱我么?”脸上登时变色,站起身来。
那男子叹道:“聘为妻,奔为妾,范家已经列入大宋朝范姓族谱,是堂堂之世家大族,也有长辈族人,你不经大礼进门,他们不会承认你的身份的!”那男子所言,既是正理,其实也不尽然。
此时三岛十洲虽然仙道昌明,终究是朝着宗法制社会发展,俗世婚姻,多为礼法所约束,虽然许多寒门薄宦、豪族子弟,结合就结合,最多通知亲友一声,便算成礼,但前提是,双方,至少一方能够自己做主。
这一点,难不难,简单却也不简单。
要不然,就是无牵无挂的寒门薄宦,要不然,就是实力到了一定境界的豪族,情侣结合,不是为了情投意合,而是利益相关,甚至是为了吞并,那样的话,什么妻妾名分,都不重要。
这是没错。
但是世家大族的规矩,却有不同。
最受礼法约束,那就是世家血脉的枷锁,尤其是世家底层的女子,婚姻全凭世家做主,全然没有自己话的份儿。
只因世家的维系靠的是血脉,而血脉的繁衍靠的是婚姻,倘若不加管束,那世家的血脉限定就成了儿戏。
再者,每一个世家成员,资源全凭世家供给,倘若得不到世家的承认,那就没有任何资源来源,落得比寒门薄宦还不如。
而大世家的规矩,妻妾分明,嫡庶分明,都是为了世家秩序的建立,虽必然伤害女流,但从世家的运转来,也无可厚非。
而若沈卓盈这般无三媒六聘,不为夫妻,私自出奔,只能居妾位,身为妾滕,此方世界的春秋时期,各国由帝姓人统治,实行媵制。
如史家《诗经大雅韩奕》记载,韩侯娶妻,诸品从之。
又《豳风七月》中女心伤悲,殆及公子同归,也是媵婚。
少女们最怕的被女公子带去陪嫁。
进入战国,因为烽火连,制度发生巨大变化,当年晋献公灭虞,俘虏虞公及其大夫井伯百里奚,就将他们作为穆姬媵人陪嫁到秦国。
秦穆公胸怀大志,却苦于无贤才辅佐。
有人告诉他,穆姬媵人百里奚是不可多得人材,他喜出望外,急忙去请,却得知百里奚??里奚已经逃到楚国。
秦穆公愿以重金赎回百里奚,又怕楚人不给。
于是派使者到楚,用五张公羊皮将他赎回。
亲自为他打开桎梏,与他商谈国事。
在百里奚辅佐下,秦穆公将注意力集中于晋。
晋献公晚年,秦穆公派百里奚带兵送夷吾回国继位,为晋惠公。
媵制随之没落,媵妾制产生。
后世尚有妻死,由妻妹续弦婚俗,就是媵制遗孑。
而五胡蛮人若娶其姊,则姊以下皆随为妾,相邻部落里,更流行朋友至家,馈之艳妻的恶俗,而妾就是所谓妻、侧室、偏房,一般都是来自身分较低贱女子,《礼记坊记郑笺》云,妾合买者,以其贱同于公物也。
《礼记内则》认为奔者为妾。
此后,凡是未经明媒正娶女子,也称为妾。
虽然有世家大族一力推行,但由于它是一种十分不合理婚姻制度,所以很早就有人主张革除它。
如《易经革卦》彖曰,水火相息。
二女同居,其志不相得,曰革。
但是这种微弱呼声在乱世用重典的当时并没有多大作用,即便是有三教严令禁止,实在是难取得实效。
沈卓盈并非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女孩子,从父兄那里听许多光怪陆离的恶行,据在运河畔多有拐卖人口的恶徒,一般而言,被拐骗的男孩充作童伶、童仆,有的被寺庙收为子弟,有的贩往南海为“豚仔”,也有的卖给下九流艺人当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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