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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寺中拜佛(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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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栋就取笑他:“那你可就吃亏了,拿出什么彩头也到不了手。”马聪的诗才要么是倒数第二,要么是倒数第一,什么时候也夺不了魁。

马聪不以为意:“夺不了就夺不了呗,不过是凑个趣儿。”

李泽问:“那聪弟打算拿什么当彩头啊?”这要拿兵器出来可就不合适了,不过马家开镖局的,家里也就兵器最多了。

马聪挠了挠头,道:“我二叔前些日子从徽州护镖回来,正巧又护送一家商队回来,人给的镖银用徽墨抵了一半,你们也知道家里只我用得上,我又不爱这个,就拿一块出来当彩头,谁若要这个,就看他能不能夺了首名了。”

徽州是产墨大地,其墨落纸如漆,色泽黑润,不但经久不褪,纸笔不胶,而且香味浓郁,奉肌腻理,闻着又馨香,磨着也不费力道。是出了名的墨中珍品,一块徽墨要在广陵买,可得不少银子。

哪个读书人不爱好墨呢,众人自然就来了兴趣,就连一直兴致兴兴的童易也提起了几分兴致,他家中富贵又有权势,但有权势的是他大伯童功曹,他爹也就是依势一下而已,真要买徽墨给他用,那也得肉痛半天。

林栋虽也爱这个,但马聪出手太大方,让别人的彩头怎么出?就觉得有些不妥了,就劝他:“马兄,你二叔走南闯北的,还记挂着你的学业,给你带笔墨纸砚,他的一番心意,拿出来当彩头却是不妥。”

马聪愣了一下,想想也是,就算自己不爱这个,也不能拿出来当乐子给输了去,就改了口:“那我拿一只狼毫笔吧。”狼毫笔锋弹性好,黄中带红,光泽十足,润湿时笔尖透亮,呈淡黄色,一般是由黄鼠狼背部或尾部的毛制成的,比较珍贵,而且不容掉毛,很是耐用。

像他们这个年龄的学子,用的毛笔普遍是紫毫笔或鹿毫笔,笔锋比较尖锐又比较硬,一只笔用不了多久就会秃头,得常常换新毛笔用。

赵保国用的就是紫毫笔,这种笔是由野兔毛制作的,用不了一个多月就得再换一个新的,毛都秃了没法儿写,他倒也挺眼馋狼毫笔的,不过太贵了买不起。可想要夺得马聪拿出来的彩头?那还是洗洗睡了吧,他自己的诗才也就马聪那种程度了,除非天上下红雨,要不然这魁首怎么着都轮不到他头上。

于是他很识趣的退出,表示不参加这个,李泽就道:“今日难得一聚,赵贤弟何必害臊,都是读书学子,相互交流学问只有好处。”

赵保国一脸苦逼:“李兄多虑了,不是在下不给面子,实在是……实在在下诗才有限,还是不拿出来丢人现眼比较好。”

李泽有点不信,只觉得赵保国是在谦虚,不免又劝了几句,林栋笑了笑才给他李泽解释:“泽兄不用不信,恒弟…他才学倒是优越,但诗才上确实是短处,连我们夫子都没少骂他不出息。”

李泽半信半疑的,表面倒是信了,道:“那赵贤弟做个裁判吧。”总不能不参与了。

赵保国欣然同意了,他是不会做,但被林夫子抓着背了不少,看了不少,鉴赏力还是熏陶出来了,一首诗好不好的,还是能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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