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3向死人要钱(2/2)
据记载:“西京兵士卖玉注碗与三路都统,豫疑非民间物,勘鞠之,知得于山陵中,遂以刘从善为河南淘沙官,发山陵及金人发不尽棺中水银等物。以谷俊为汴京淘沙官,发民间埋窖及无主坟墓中物。”
这段话是简略的在说一个小故事:西京的一个士兵把一只玉制的碗卖给了三路都统,这只碗不知道什么原因,到了刘豫的手里。
刘豫好歹是个皇帝,之前也考中过进士,也做过知府,眼界自然不一般,觉得这碗不是民间的东西。
于是老刘就把这个士兵给找来问话:“你这碗是从哪里来的。”
那个士兵本来就是一个山炮,皇帝亲自问话了,哪还敢隐瞒,立刻招了,说:“在坟墓里找到的。”所谓“找到”即使盗墓呗。
在此之前,盗墓是违法的,这小子正在筛糠之际,刘豫温和且激动的声音在他的耳边响起:“你在哪个坟墓里捡的?能带我去捡吗?”
在这个士兵的启发和带领下,刘豫任命刘从善为河南淘沙官,谷俊为汴京淘沙官,专门干盗墓的勾当。
刨坟掘墓在中国传统观念里,那就是一个禁忌。不是一天二地恨、三江四海仇,谁能干这种事?这种人就该拉出去拖出去,jj切片炒青椒……
中国历史上政府组织盗墓的勾当,除了曹操的摸金校尉校尉以外,在下能记住的就只有刘豫了。
人家曹操好歹还有点节制,毕竟那是乱世,曹操是为了让治下的军队和百姓吃上饭,而且当时的曹操还算不上政府,即便是这样,曹操还被冠以“卑鄙圣人”名号,而刘豫呢?只剩下卑鄙了。
毫无人性的盘剥也就罢了,而且刘豫这个人毫无远见。
在《大金国志》中记载说:“时有百姓醉酒骂豫:‘你是何人,要做官家!大宋何负于尔。’豫斩之。”
百姓在背后骂朝廷这种事情,这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别说你治理的一塌糊涂,就算尧舜当道,那也有不同的声音。这么乱杀人,那就和宋朝“不杀上书言事者”相去甚远了。
沧州进士邢希载上书给刘豫说:“有大利害,乞引见。”这话说的口气极大。
刘豫被这气势给唬住了,立刻召见,老邢一番催人尿下的慷慨陈词:“若要遣使密通江南,不然结好西夏为援。”
刘豫说:“上国闻之,与生灵为害不细。”下令把老邢给剁了。
所谓“狡兔三窟”,老邢是在帮刘豫啊。
咱们来分析一下老邢的话。刘豫在灭不了大宋的情况下,最好能结好南宋,把自己弄成和张邦昌一样的人物。
就算免不了张邦昌的下场,也能给自己留个好名声。和西夏结好也是很不错的选择,两个都不受待见的国家,相互抱团取暖,相互认可,也是一种政治资本啊。当年战国时期的“五国相王”也是这个道理。鼠目寸光的刘豫看不到这一步,否者也不能急吼吼的干这个皇帝。
绍兴七年,刘豫在拆毁大宋汴梁宫殿景灵宫时,得到宋真宗赵恒的玉石像,刘豫莫名奇妙的下令将这个玉像给毁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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